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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6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810证券简称:创维数字公告编号:2025-020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情况,公司已于2025年3月25日、2025年4月

23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4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3楼

新闻中心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施驰先生7、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26人,代表股份6864318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1292%(总股份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8620493股,以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人,代表股份6572690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57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18人,代表股份291627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54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19人,代表股份

412260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11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股份120632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56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18人,代表股份291627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546%。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

席或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加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公司聘请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郑荣荣律师、邓万蔚律师

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858710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3%;反对40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6%;弃权15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652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6397%;

反对40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923%;弃权

15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0.3680%。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58448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5%;反对41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9%;弃权17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390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5761%;

反对41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982%;弃权

17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0.4257%。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58491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1%;反对41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9%;弃权17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43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5866%;

反对4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969%;弃权

17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0.4165%。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58405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9%;反对42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5%;弃权16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347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5657%;

反对42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239%;弃权

16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0.4104%。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58996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5%;反对41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7%;弃权1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938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91%;反对41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105%;弃权

11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0.2804%。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58566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2%;反对39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8%;弃权17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508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6048%;

反对39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627%;弃权

17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0.4325%。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57487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5%;反对54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1%;弃权13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542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3430%;

反对54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176%;弃权

13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393%。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58861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5%;反对39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1%;弃权15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80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6763%;

反对39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504%;弃权

15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0.3733%。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58374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4%;反对43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9%;弃权15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316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5582%;

反对43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641%;弃权

15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777%。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57832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5%;反对44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2%;弃权20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5774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4267%;

反对44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690%;弃权

20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0.5043%。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57641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7%;反对46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1%;弃权20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558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3804%;

反对46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1335%;弃权

20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0.4861%。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2、律师姓名:郑荣荣、邓万蔚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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