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1证券简称:冰轮环境公告编号:2025-042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推迟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推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2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6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992638145股的0.028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限售起始日期为2023年11月21日,上市流通日
为2025年11月21日。
2025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推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相关公告及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于2025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www.cninfo.com.cn网站披露。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推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286000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了相关解锁事宜,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为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团队以及业务骨干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凝聚力,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公司于2023年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别于2023年9月8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21名激励对象授予17270000股限制性股票;2023年11月9日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55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分别为2023年9月20日和2023年11月21日。该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如下:
1、2023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2、2023年7月19日,公司收到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烟台市国资委”)《关于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烟国资〔2023〕55号),烟台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3年7月26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自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
24日期间,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公示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4、2023年7月26日,公司披露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其他相关事宜,并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及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9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向
621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1727万股的限制性股票。
8、2023年11月9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会议、监事会2023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推迟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11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推迟授予部分的登记工作,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55万股的限制性股票。
10、2024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4年11月5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2、2024年12月28日,公司披露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办理完成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0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1%。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63657804股变更为763567804股。
13、2025年9月4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5年9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5、2025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推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推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根据《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
票股权登记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公司激励计划推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3年11月9日,上市日为2023年11月21日,推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锁定期将于2025年11月20日届满,可以进行解除限售安排。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推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了审查,结果如下:
公司解除限售条件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未发生所列情形,满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足解除限售条件。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激励对象未发生所列情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根据《激励计划》确定的
考核指标及计算方法,结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3-2025年的合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年度审计报告(上会师报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字(2024)第2496号)及
1、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公司业绩考
公司披露的2019年-2023
核目标如下:
年年度报告,净利润增长率、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业绩指标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标的计算均以激励成本摊净利润增长率(以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销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020-2022年净利润均值不低于34%,或不低于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为基数,扣除非经常性损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净利润并剔除汇兑损益影益及汇兑损益影响)标企业75分位值响作为计算依据。
2020-2022年平均调整后
2023年平均净资产收
净利润为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益率不低于6.00%,或247436760.00元,
非经常性损益及汇兑损益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
2023年调整后净利润为
影响)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
572272785.33元,公司
值
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为
2023年资产负债率不
资产负债率131.28%,不低于考核目标高于60%
34%;2023年平均净资产
注:
为
(1)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公司有增发、配股等再融
5157678908.22元,资事项,在计算公司业绩指标达成值时将根据再融资的相关规划剔除对应期间再融资事项所引起的净资产变动额;公司2023年平均净资产
(2)上述指标均是指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数据。收益率为11.10%,不低于
上述“净利润增长率”、“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计考核目标6%;公司2023
算均以激励成本摊销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年资产负债率为49.72%,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汇兑损益影响作为计算依据;不高于考核目标60%。
(3)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战略、市场环境等相关综上,公司2023年业绩完因素,对上述业绩指标、水平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履行相成达到了2023年限制性应的审批备案程序;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
(4)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并扣限售期业绩考核要求,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除非经常性损益及汇兑损益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
2、对标企业
公司选取与公司主营业务、业绩具有可比性的
20家上市公司作为对标企业,具体如下:
序号证券代码证券简称
1 000404.SZ 长虹华意
2 002011.SZ 盾安环境
3 002418.SZ 康盛股份
4 002630.SZ 华西能源
5 002639.SZ 雪人股份
6 002686.SZ 亿利达
7 300004.SZ 南风股份
8 300257.SZ 开山股份
9 300411.SZ 金盾股份
10 300694.SZ 蠡湖股份
11 600619.SH 海立股份
12 600202.SH 哈空调
13 601956.SH 东贝集团
14 300263.SZ 隆华科技
15 301010.SZ 晶雪节能
16 603269.SH 海鸥股份
17 603320.SH 迪贝电气
18 300228.SZ 福瑞特装
19 000530.SZ 冰山冷热
20 600481.SH 双良节能
注:(1)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如对标企业(或同行业企业)退市、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由于资产重组导致经营业
绩发展重大变化,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相关对标企业进行剔除或更换;
(2)计算增长率时,对基数为负的情况不进行计算;
(3)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如对标企业(或同行业企业)
的实际经营结果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极端情况,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相关企业相关指标计算值进行剔除或调整。
本激励计划推迟授予的2
(四)激励对象层面的个人绩效考核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
激励对象中不存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A”,持有股权激励限制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禁止持股的情况。
性股票715000股,按第激励对象按照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一期解除限售比例40%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度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算,应解除限售股份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考核评价参考286000股,本期予以如下:100%解除限售。
考评结果 A B C D
解除限售比例100%70%0
在完成公司业绩考核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各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可解除
限售的股份数量×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
综上所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推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届满后,有权决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286000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相关解锁事宜。
三、关于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由642人调整为623人,因激励对象减少而产生的限制性股票份额部分分配给现有的其他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1784 万股调整为 1782 万股 A 股普通股。
公司董事长李增群、副总裁葛运江的亲属在2023年9月8日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内发生过减持行为,公司按照《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推迟了向李增群、葛运江授予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11月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对因个人或客观原因离职的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9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因
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7.85元/股调整为7.75元/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剩余1773000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2023年9月8日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617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17180000股。
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和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9月2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5月29日,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63567804股变更为992638145股。
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由17730000股相应调整为23049000股,其中2023年9月8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180000股调整为
22334000股,2023年11月9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50000
股调整为715000股。因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完成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2025年5月29日完成2024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7.75元/股调整为5.77元/股。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1名激励对象辞职,涉及限制性股票65000股;4名激励对象因退休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行使时间限制(其中1名激励对象 2023 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 C),本次解除限售后其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62400股;7名激励对象在公司2023 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 C(对应本期解除限售比例为
0.7),对应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32760股。公司将对上述
11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6016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截至目前,上述限制性股票尚未完成回购注销。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安排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2023年11月9日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满足本次全比例解除限售条件。
1、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86000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992638145股的0.0288%
3、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2人
4、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2023年限制2025年公积
已解除限本次可解可解除限售性股票激励金转增股本继续锁定的售的股票除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姓名职务计划获授限后限制性股股票数量(万数量(万股票数量公司目前总制性股票数票数量(万股)股)(万股)股本的比例量(万股)股)
李增群董事长40.0052.000.0020.800.0210%31.20
葛运江副总裁15.0019.500.007.800.0079%11.70
合计(2人)55.0071.500.0028.600.0288%42.90
注:
(1)对于上表所列的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2)上表如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中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股票的买卖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中股份管理的有关规定。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序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
号股份类型占比变动数(股)占比股数(股)股数(股)
(%)(%)
1限售流通股144177461.45-286000141317461.42
2无限售流通股97822039998.5528600097850639998.58
合计9926381451000992638145100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解除限售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记录;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推迟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特此公告。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