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冰轮环境 公告编号:2026-033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赵宝国先生、舒建国先生、焦玉学先生、张会明先生、
孙秀欣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 243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46%)的公司董事、总裁赵宝国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7 年 1 月 25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 6093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61%)。
2.持有本公司股份 146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47%)的公司董事、执行总裁舒建国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7 年 1 月 25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 3656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37%)。
3.持有本公司股份 15915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60%)的公司副总裁焦玉学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7 年 1 月 25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 3978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40%)。
4.持有本公司股份 146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47%)的公司副总裁张会明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7 年 1 月 25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 3656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37%)。
5.持有本公司股份 146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47%)的公司董事会
秘书孙秀欣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7 年 1 月 25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 3656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37%)。
公司近日分别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赵宝国先生、舒建国先生、焦玉学先生、张会明先生、孙秀欣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
序号 股东名称 职务例(%)
1 赵宝国 董事、总裁 243750 0.0246
2 舒建国 董事、执行总裁 146250 0.0147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
序号 股东名称 职务例(%)
3 焦玉学 副总裁 159152 0.0160
4 张会明 副总裁 146250 0.0147
5 孙秀欣 董事会秘书 146250 0.0147
合 计 841652 0.0848
注:上表如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及比例:
拟减持数量 拟减持数量占总
序号 股东名称 职务
(股) 股本比例(%)
1 赵宝国 董事、总裁 60937 0.0061
2 舒建国 董事、执行总裁 36562 0.0037
3 焦玉学 副总裁 39788 0.0040
4 张会明 副总裁 36562 0.0037
5 孙秀欣 董事会秘书 36562 0.0037
合 计 210411 0.0212
注:上表如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以上董事、高管拟减持的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5、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2026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7 年 1月 25 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宝国先生、舒建国先生、焦玉学先生、张会明先生、孙秀欣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
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督促上述股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赵宝国先生、舒建国先生、焦玉学先生、张会明先生、孙秀欣先
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