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1证券简称:冰轮环境公告编号:2025-039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10月31日在
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已于2025年10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www.cninfo.com.cn网站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增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代理人共296人,代表股份43628555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521%,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为296人,代表股份4362855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52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长李增群先生,董事、总裁赵宝国先生,董事、常务副总裁舒建国先生,监事会主席王强先生,监事齐宝荣先生,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吴利利女士,董事会秘书孙秀欣先生山东睿扬(烟台)律师事务所李春颖、王欣欣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8351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973%;
反对5058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95%;弃权22875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94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979%;反对5058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4251%;弃权22875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770%。
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8351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973%;
反对27910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972%;弃权
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941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977%;反对27910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40.9669%;弃权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4%。
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8353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978%;
反对27909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972%;弃权
2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96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0008%;反对27909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40.9667%;弃权2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4%。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8340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948%;
反对27869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80%;弃权
7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831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816%;反对27869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40.9078%;弃权7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7%。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8337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942%;
反对27872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85%;弃权
7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80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779%;反对27872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40.9114%;弃权7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7%。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885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2%;
反对3235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2%;弃权7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728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24%;反对3235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50%;弃权7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6%。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山东睿扬(烟台)律师事务所李春颖、王欣欣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山东睿扬(烟台)律师事务所关于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