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冰轮环境: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30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冰轮环境 公告编号:2026-034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

9月29日在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已于2026年9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www.cninfo.com.cn网站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增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代理人共639人,代表股份

4812361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883%,其中通过网络

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为639人,代表股份4812361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883%。

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长李增群先生,董事、总裁赵宝国先生,董事、执行总裁舒建国先生,副总裁、总会计师吴利利女士,董事会秘书孙秀欣先生 山东睿扬(烟台)律师事务所李春颖、张伟律师出席了会议。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053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0%;反对154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1%;弃权28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740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7%;反对154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3%;弃权28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0%。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5433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163%;反对190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5%;弃权156121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7700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554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850%;反对190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5%;弃权156121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77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595%。

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收购烟台铭祥控股有限公司45%的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134671552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烟台冰轮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123348814股)、烟台国泰诚丰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100859088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564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扣除回避表决股份后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929%;反对188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扣除回避表决股份后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2%;弃权156039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77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扣除回避表决股份后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5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564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929%;反对188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2%;弃权156039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7700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528%。

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山东睿扬(烟台)律师事务所李春颖、张伟律师现

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山东睿扬(烟台)律师事务所关于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