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3证券简称:德展健康公告编号:2025-079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下午14:30时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2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
金融大厦15层德展健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由公司董事长魏哲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3人,代表股份9485638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3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404025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32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9人,代表股份6081612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7人,代表股份968019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6人,代表股份967891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54%。
3、公司部分董事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有关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关于制定公司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6951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58%;
反对11469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92%;弃权
142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189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044%;反对11469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1.8486%;弃权142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9%。
议案1审议结果:该议案获本次股东会通过。
议案2.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议案2.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7297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23%;
反对11101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03%;弃权
164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535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617%;反对11101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1.4681%;弃权164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2%。
议案2.0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7783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35%;
反对10634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11%;弃权
145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021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638%;反对10634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9859%;弃权145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3%。
议案2.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7592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33%;
反对10690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70%;弃权
281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830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659%;反对10690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1.0436%;弃权281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5%。
议案2.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7685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32%;
反对10709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91%;弃权
168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923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627%;反对10709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1.0637%;弃权168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6%。
议案2.05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7731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80%;
反对10686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66%;弃权
145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969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099%;反对10686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1.0397%;弃权145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5%。
议案2.06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7723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72%;反对10676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55%;弃权
163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9618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018%;反对10676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1.0289%;弃权163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3%。
议案2审议结果:该议案获本次股东会通过。
议案3.00关于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议案3.01关于废止《内部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7678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24%;
反对10717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99%;弃权
167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916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551%;反对10717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1.0715%;弃权167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4%。
议案3.02关于废止《董事执业风险与防范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7630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74%;
反对10713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95%;弃权
219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8683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052%;反对10713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677%;弃权219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1%。
议案3审议结果:该议案获本次股东会通过。
议案4.00关于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7599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41%;
反对108070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93%;弃权
157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8373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732%;反对108070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1.1640%;弃权157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8%。
议案4审议结果:该议案获本次股东会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常娜娜、李柯迪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方
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