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孙卫红
本人作为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展健康”)的独
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恪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将忠实履职、勤勉尽责、独立审慎的理念贯穿履职全过程,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专业赋能作用,以及相应专门委员会的把关制衡效能,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坚决守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在大健康赛道上坚守合规底线、实现稳健提质。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本人正式卸任。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2025年1月
1日至2025年9月12日)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于1963年6月生,大学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乌鲁木齐市红山商场会计、财务科长、总经理助理;
1992年加入驰远天合,现任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曾任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里昂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德展健康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任何职务。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
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能够确保进行独立、客观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1二、本人报告期内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相关会议,以严谨审慎的态度逐一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深入核查议案背后的合规性、合理性与风险点,不盲从、不缺位,依托自身专业积淀与行业洞察,结合公司深耕大健康领域的企业实际,针对性提出兼具合规性、前瞻性与实操性的意见建议,着力推动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规范运营流程、防范经营风险,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7次、股东会4次(其中,本人任职期间召开董事会4次、股东会3次)。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董事会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本年应参以通讯方是否连续两出席股东会现场方式委托出席加董事会式参加次缺席次数次未参加会次数出席次数次数次数数议
41300否0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
或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1)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任期内召集并主
持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未发生缺席情况。审议通过了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并就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督促审计工作进展,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职能;同时督促和指导内审部门加强对公司治理及业务流程控制、公司财务管理运
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并形成相关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2)作为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任期内出席了1次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形成相关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3)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任期内出席了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就公司经理层成员2025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事项,形成相关决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任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全程履职,紧扣核心
议案严谨审阅资料、听取管理层专项说明,与其他独董深度研讨并充分质询沟通;
立足独立客观立场,恪守勤勉审慎准则,切实履行监督把关职责,有效发挥在公司风险防范、合规管控中的专业制衡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四)与内审及年审机构沟通情况
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本人与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和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公司2024年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审计小组的人员构成及其独立性、审
计计划工作安排等进行沟通,并就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审计风险判断、审计重点、审计程序等进行讨论,听取会计师审计计划中认定的重点风险领域的审计执行情况及结果、内部控制审计事项等方面的汇报,持续跟进公司审计进度,督促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切实履行了对公司审计机构的监督职责。
(五)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公司互动平台中小股东的日常提问和公司回复,要求公司及时、准确回复投资者问题,依法合规做好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和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履职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9日。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着重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情况,并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此外,本人还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第一时间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针对公司日常经营中的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并为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同时,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对任期内公司发生的重要事项进行了关注,并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2025年度任期内具体
3情况如下: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如下事项: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
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
策及采取措施、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
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董事或高管人员的薪酬或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本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经审阅相关人员履历等资料,并结合对相关人员的了解,认为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该事项形成相关决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除此外,不存在提名、任免董事或者聘任、解聘高管人员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披露情况:
经审核,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经审核,公司已经建立较
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始终以敬畏之心践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恪守忠实、勤勉的法定义务,依托自身多年的深耕积淀与专业素养,主动聚焦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论证、合规管控、风险防范、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保护等核心履职领域,始终坚守独立第三方立场,客观发声、专业赋能、严格监督,积极发挥独董的监督制衡与专业支撑作用,助力公司坚守医药行业合规底线、深耕核心业务、践行民生责任,推动公司在规范中提质、在稳健中前行,不负监管要求、不负股东信任、不负行业使命。
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已正式卸任公司独立董事。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
4感谢,祝愿公司未来发展蒸蒸日上。
特此报告,谢谢!独立董事:孙卫红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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