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5证券简称:美利云公告编号:2026—025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由独立董事张学军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本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我们对公司2025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发表以下意见: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交易程序合法,定价公
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报告期内,除公司为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1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一致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合理、完善经运行检验证明是可行和有效的。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将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持续督促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使其对公司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以维护和确保广大股东的利益。
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2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但2025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求长远利益,故公司
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
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担保有助于增强公司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担保对象为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关于对关联方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资料,对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内控制度建设、业务和风险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3好地控制各类风险;能够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经营,未发现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不存在重大经营风险。该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状况,有利于公司及时有效防范相关风险。
七、关于公司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审议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关联交易定价方面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张学军谢罡杨鹏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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