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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农业: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1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816证券简称:智慧农业公告编号:2025-025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4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8号公司行政中心

306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向志鹏先生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34人,代表股份392509196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1447013318股的27.1255%。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人,代表股份3773103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75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928人,代表股份

1151988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04%。

8、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89110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42%;反对30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78%;

弃权384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出席本次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同意9400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491%;反对30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467%;弃权384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42%。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89157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61%;反对300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56%;

弃权346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3%。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9447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140%;反对300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795%;弃权346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65%。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表决情况:同意389152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47%;反对30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95%;

弃权336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8%。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9441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703%;反对30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998%;弃权336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99%。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89121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69%;反对30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36%;

弃权351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5%。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9411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312%;反对303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248%;弃权351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4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389024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23%;反对31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33%;

弃权331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4%。

其中,中小投资同意9314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764%;反对31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343%;弃权331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93%。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果

3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8978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85%;反对313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03%;

弃权387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3%。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9274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600%;反对313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140%;弃权387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61%。

现场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0178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63%;反对196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01%;

弃权367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6%。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0468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921%;反对196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381%;弃权367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98%。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89235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65%;反对32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78%;

弃权375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9213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849%;反对32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812%;弃权375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4总数的2.9339%。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9091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94%;反对306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17%;

弃权349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9%。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9381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007%;反对306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717%;弃权349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76%。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91615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71%;反对29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19%;

弃权435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94512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445%;反对29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521%;弃权435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34%。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0173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50%;反对193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3%;

弃权399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0463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538%;反对193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5股份总数的15.1279%;弃权399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1183%。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89176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10%;反对29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43%;

弃权410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9466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640%;反对29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271%;弃权410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89%。

表决结果:通过。

13、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1选举向志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3799607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030%,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票数为2503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63%。

13.2选举罗永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3799381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973%,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票数为2277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98%。

13.3选举崔卓敏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3799344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963%,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票数为2241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11%。

614、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4.1选举管一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3799734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062%,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票数为263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53%。

14.2选举李家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3800483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253%,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票数为3379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06%。

14.3选举李正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3799289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949%,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票数为218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9%。

15、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5.1选举陈卫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3799880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100%,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票数为2776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93%。

15.2选举陈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的票数为3809641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587%,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获得的票数为1253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61%。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其中,议案6现场出席会

7议的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议案11、12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冷刚、柏婧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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