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所”或“天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衡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天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首席合伙人:郭澳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天衡合伙人(股东)85人,注册会计师33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10人。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2024年度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财务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综合考虑公司业务与战略发展的需要,通过审慎研究和考量,变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2026年3月2日召开的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5次临时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6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聘用期限一年。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天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衡对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重大错报风险、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衡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