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证券简称:航锦科技公告编号:2025-066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中信泰富大厦38楼航锦科技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蔡卫东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55人,代表股份
1877259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433%。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
6727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7%。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决议公告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852人,代表股份
1204539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506%。
(3)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计851人,代表股份7683955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42%。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184703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98%;
反对2905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78%;弃权
1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661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622%;反对2905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139%;弃权1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4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85609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27%;
反对2002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66%;弃权
1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567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595%;反对2002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569%;弃权1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3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春明、朱文嘉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决议公告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关于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