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证券简称:航锦科技公告编号:2026-012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锦科技”或“公司”)控股子公司
武汉超擎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擎数智”)股东北京数迅永合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数迅永合”)原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在到期后不再委托,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并调整董事席位。
2、公司全资子公司航锦(武汉)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锦(武汉)”)原持有超擎数智45.41%表决权,其中数迅永合持有的且委托给航锦(武汉)的12.35%表决权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到期后数迅永合不再对表决权进行委托,公司持有超擎数智的表决权比例变更为33.06%,且本公司在超擎数智董事会中的席位调整为2名。鉴于以上情况,自2026年起超擎数智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出表后,超擎数智将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上市公司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等情形导致新增关联人的,在相关情形发生前与该关联人已签订协议且正在履行的交易事项,免于履行《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相关审议程序。
截至目前,公司与超擎数智之间除正常履行的经营业务合同外,公司不存在对其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情形。
一、表决权委托到期的说明
(一)授权委托情况概述
航锦科技全资子公司航锦(武汉)、公司董事长蔡卫东先生、总经理丁贵宝
先生、张舰锚先生于2023年11月26日与超擎数智股东共同签署了投资协议。航锦(武汉)持有超擎数智25%股权;公司董事长蔡卫东先生、总经理丁贵宝先生、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张舰锚先生合计持有超擎数智8.47%股权;数迅永合持有超擎数智13%的股权,同时,蔡卫东先生、丁贵宝先生、张舰锚先生及数迅永合于2023年11月26日分别签署了《授权委托书》,将所持股权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会议召集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权转让权之外的其他权利委托给航锦(武汉)行使,航锦(武汉)取得超擎数智46.47%表决权,超擎数智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本公司有权提名3位,并派出财务总监,能够对其经营活动形成控制,故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2025年4月,超擎数智完成设立员工持股平台,由部分股东分别将所持有的
超擎数智股权按各自持股比例的5%转让给武汉慧算智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即“员工持股平台”)。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超擎数智的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化,所持表决权比例由46.47%降至45.4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公司超擎数智拟设立员工持股平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二)授权委托书进展情况
根据上述数迅永合与航锦(武汉)于2023年签订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期限自2023年11月26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到期后数迅永合将不再对表决权进行委托。
根据蔡卫东、丁贵宝、张舰锚与航锦(武汉)于2023年签订的《授权委托书》,已将相应的权利永久不可撤销的委托给航锦(武汉)。
经上述调整后,公司持有超擎数智的股权比例仍为25%,表决权比例变更为
33.06%。
二、超擎数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武汉超擎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WQEM7R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金融港二路9号联发科武汉研发中心2楼
法定代表人:唐春峰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3日
注册资本:6074.68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互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
造光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超擎数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9月30日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计60658.0158365.67
负债总计25852.3317868.96
净资产34805.6840496.71
2024年度2025年前三季度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48917.6960101.16
净利润8127.548691.03
超擎数智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航锦(武汉)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5.00%
2数字元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16.68%
3北京博云领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16.41%
4北京数迅永合科技中心(有限合伙)12.35%
5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1.52%
6北京星云恒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6.81%
7蔡卫东6.18%
8武汉慧算智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17%
9张舰锚1.25%
10丁贵宝0.63%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超擎数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情形。
三、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前述调整后,航锦(武汉)持有超擎数智33.06%的表决权,且在超擎数智董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事会中的席位调整为2名,由蔡卫东先生、胡冯娇女士继续担任超擎数智董事。
公司不再拥有对超擎数智的控制权,故自2026年起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超擎数智本次出表后按照持股比例核算投资净收益,对公司归母净利润的计算范围无实质影响,对航锦(武汉)算力服务业务无实质影响。关于该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具体影响以公司年度会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
未来公司将持续利用上市平台优势,继续大力投入聚焦算力服务业务,通过金融及资源赋能,布局数字经济基础设施业务板块,为公司发展提供新场景,全方位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风险提示
对于参股公司,公司基于其盈利情况按照持股比例核算投资净收益。因对超擎数智持股比例未变化,公司归母净利润仍将受该公司经营业绩变化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