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兴长第七十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9证券简称:岳阳兴长公告编号:2026-036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十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6年9月3日(星期四)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9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大道岳阳兴长大厦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邹海波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岳阳兴长第七十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9人,代表股份1254139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6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843340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4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5人,代表股份410798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23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6人,代表股份25910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9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3人,代表股份25617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99%。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3、见证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526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26%;
反对874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70%;弃权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3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7588%;反对874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岳阳兴长第七十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33.7356%;弃权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56%。
2、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颜刚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525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15%;
反对875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81%;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2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7086%;反对875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7897%;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17%。
2.02陈斌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511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02%;
反对889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94%;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8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605%;反对889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3377%;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17%。
2.03高卫国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489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32%;
反对911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65%;弃权13000岳阳兴长第七十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6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3346%;反对911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1637%;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17%。
2.04易辉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491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44%;
反对909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52%;弃权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8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3925%;反对909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1019%;弃权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56%。
2.05付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4921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50%;
反对908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47%;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9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234%;反对908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787%;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9%。岳阳兴长第七十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6邹海波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416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49%;
反对983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40%;弃权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3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5133%;反对983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464%;弃权1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03%。
3、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李国庆,同意股份数:123183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2212%。
3.02.候选人:何翼云,同意股份数:123182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10%。
3.03.候选人:郭剑锋,同意股份数:112365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958%。
3.04.候选人:吴杰,同意股份数:112377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0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李国庆,同意股份数:360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066%。
3.02.候选人:何翼云,同意股份数:360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985%。
3.03.候选人:郭剑锋,同意股份数:360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985%。
3.04.候选人:吴杰,同意股份数:372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岳阳兴长第七十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617%。
四、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丽香、韩振亚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十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十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九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