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 节能 公告编号:2026-031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参考同行业、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1.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在公司任职或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的非独立董事,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
酬、专项激励、中长期激励四部分,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根据其岗位责任、价值、能力并结合行业薪资水平等因素制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相挂钩,根据公司经营效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的工作业绩表现等因素综合评估。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按照绩效考核评价周期和结果发放,并预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结算支付,最终绩效结果将依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评价确定。专项激励为在年度内完成特殊重要专项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给予的奖励。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未在公司任职或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的非独立董事,不发放报酬津贴。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2万元/年(税前),按月平均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专项激励、中长期激励四部分,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根据其岗位责任、价值、能力并结合行业薪资水平等因素制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相挂钩,根据公司经营效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的工作业绩表现等因素综合评估。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按照绩效考核评价周期和结果发放,并预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结算支付,最终绩效结果将依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评价确定。专项激励为在年度内完成特殊重要专项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给予的奖励。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4.其他规定
(1)薪酬(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依法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发放。
(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离职的,按其实际任期计发薪酬(津贴)。
(4)薪酬的调整和止付追索依据《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实施。
(5)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按规定报销。
(6)上述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方案审议通过之日终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方案审议通过之日终止。
(7)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冲突的,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