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0证券简称:神雾节能公告编号:2025-019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了严谨地执行收入准则,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2024年度所有业务收入进行了自查,并结合年审会计师意见,公司将子公司武汉联合立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立本”)部分业务的收入确认
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对其承接的个别项目收入不予确认。
2、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仅涉及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营业收入、营业成
本、信用减值损失、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总资产、
总负债、所有者权益等项目,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概述联合立本于2024年承接了两个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安装工程。在业务开展初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公司判断该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其后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发现,上述两个项目的客户与个别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2经公司审慎判断,公司对上述两个项目部分收入应当按照净额确认收入;对联合立本签订的个别项目收入不予确认。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的规定,按照重要性原则对涉及的会计差错予以更正。
二、会计差错更正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差错更正影响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合并利润表、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影响科目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信用减值损失、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总资产、总负债、所有者权益资产等项目。具体调整科目明细如下:
(一)对2024年第三季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受影响的报表项目更正前更正后更正金额
营业总收入186716057.75119085720.96-67630336.79
营业收入186716057.75119085720.96-67630336.79
营业总成本199095365.98129853017.13-69242348.85
营业成本168455388.7299213039.87-69242348.85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9707657.66-7707346.942000310.72
营业利润-21785266.02-18172943.243612322.78
利润总额-21790239.03-18177916.253612322.78
减:所得税费用-1259899.33-959852.73300046.60
净利润-20530339.70-17218063.523312276.1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752849.23-15063588.381689260.85
少数股东损益-3777490.47-2154475.141623015.33
持续经营净利润-20530339.70-17218063.523312276.18
(二)对2024年第三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受影响的报表项目更正前更正后更正金额
应收账款376561111.57336554897.12-40006214.45
减: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15217866.34113217555.62-2000310.72
应收账款净额261343245.23223337341.50-38005903.73
存货3851849.293301390.57-550458.72
流动资产合计294273170.11255716807.66-38556362.45
递延所得税资产19717156.6419417110.04-300046.60
非流动资产合计150219614.92149919568.32-300046.60
资产总计444492785.03405636375.98-38856409.05
应付账款195917106.63158325401.86-37591704.77
2应交税费26896326.1222319345.66-4576980.46
流动负债合计320700703.46278532018.23-42168685.23
负债合计326169238.53284000553.30-42168685.23
资本公积517276493.97517645199.44368705.47
未分配利润-580442485.55-578753224.701689260.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8134281.1870192247.502057966.32
少数股东权益50189265.3251443575.181254309.86
所有者权益合计118323546.50121635822.683312276.1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44492785.03405636375.98-38856409.05
(三)对2024年第三季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上述调整事项对合并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说明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前期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意见说明
1、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
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必要的、合理的,同意对公司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2、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涉及的前期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及《公
2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
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五、董事会致歉说明
公司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深感自责,并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歉意。
公司将对此次差错更正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在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内部财务核算水平,完善内控制度,并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工作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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