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节能
股票代码:000820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忠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新建路200号B栋19层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新建路200号B栋19层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执行法院裁定)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二月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目录....................................................2
释义....................................................3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4
第二节权益变动决定和目的.........................................10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11
第四节资金来源..............................................15
第五节后续计划..............................................16
第六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18
第七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19
第八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20
第九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21
第十节其他重大事项............................................27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2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9
财务顾问声明...............................................30
附表...................................................32
2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长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江资管指江证券超越理财乐享1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
神雾节能、*ST节能、上市公司 指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神雾科技集团指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指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长江证券指控股股东资管计划指长江证券超越理财乐享1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鄂01执恢
《执行裁定书》指11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根据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鄂01
执恢11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将被执行人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90000000股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ST节能”股票作价人民币253080000.00元,划扣到长江资管作为管理人的“长江证券超越理财乐享1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抵偿等额债务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登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财务顾问、财务顾问、长江保荐指长江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登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3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长江证券超越理财乐享1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以下简称“长江资管”)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新建路200号B栋19层法定代表人杨忠注册资本23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09-16
营业期限2014-09-16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 91310115312513788C用代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证券资产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营范围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新建路200号B栋19层
联系电话021-65779499
二、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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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江资管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全资子公司,长江资管控股股东为长江证券,长江证券披露其无实际控制人,故长江资管无实际控制人。
长江资管控股股东: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成立时间:1997年7月24日
法定代表人:刘正斌
注册资本:553007.2948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主要核心企业和核心
业务、主要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对外投资企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为长江证券,无实际控制人。长江证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0078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的主要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主要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详见其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长江资管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3)0100361号、众环审字(2024)0101184号、众环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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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2025)0100943号,长江资管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如下:单位: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资产总额3445007565.324064883078.993420597394.11
负债总额405149147.091091725091.88364669317.00
所有者权益总额3039858418.232973157987.113055928077.11
资产负债率11.76%26.86%10.66%
营业收入302874847.57180347662.68282429292.43
净利润66700431.12-14696129.7091847106.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0%-0.87%2.41%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人员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杨忠董事长、董事中国中国否
潘山董事、总经理中国中国否张波董事中国中国否李世英董事中国中国否石长胜董事中国中国否毛洪云董事中国中国否何敏独立董事中国中国否梅慎实独立董事中国中国否万华林独立董事中国中国否柳祚勇副总经理中国中国否谷松副总经理中国中国否
合规总监、首席风吴迪中国中国否
险官、董事会秘书潘进首席信息官中国中国否陆大明财务负责人中国中国否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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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近五年内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二)最近五年内与经济纠纷有关的主要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长江资管及其附属公司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涉及若干法律诉讼和仲裁。这些诉讼和仲裁大部分是由于长江资管管理产品投资标的违约追偿、投资亏损救济、合同纠纷等原因而产生的诉讼和仲裁。上述诉讼或仲裁不会对长江资管的财务状况或经营结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或受到其他有权机关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简要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长江证券未拥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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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主要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
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情况如下:
序公司名称持股比例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号股权投资、项目投资(不含国家法律法规、长江证券创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
1新投资(湖100.00%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投资
北)有限公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司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长江成长资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2本投资有限100.00%基金管理集和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公司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证券(限股票、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长江证券承
3销保荐有限100.00%承销与保荐,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承销保荐关的财务顾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公司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期货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债券市场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4长江期货股93.56%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期货业务份有限公司准)一般项目: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须经中国期货业协会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长信基金管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5理有限责任44.55%基金管理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公司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长江证券国
6际金融集团95.32%金融服务经纪业务、资产管理、投资银行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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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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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权益变动决定和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法院裁定以物抵债。
2025年7月8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5)鄂01执恢112号
《执行裁定书》,裁定对被执行人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神雾节能
9000万股股票进行拍卖。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于2025年8月14日10时至2025年8月15日10时
对被执行人神雾科技公司名下上述案涉神雾节能9000万股股票进行了拍卖,因无人竞买而流拍。
2025年10月15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5)鄂01执恢112号
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将被执行人神雾科技公司名下神雾节能9000万股股票过户至“长江证券超越理财乐享1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下,以拍卖流拍价
253080000元抵偿债务。
根据资管计划相关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江资管作为“长江证券超越理财乐享1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可以实际控制该资产管理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资管计划持有神雾节能90000000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92%),将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已完成股份变更过户登记。
二、未来12个月继续增持或处置其已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明确的关于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程序2025年4月24日,长江资管已审议通过《关于神雾节能股票质押项目司法执行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将神雾集团持有的
10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9000万股神雾节能股票进行司法拍卖,若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则将9000万股神
雾节能股票抵偿债务过户到资管计划名下。
2025年8月26日,长江资管已审议通过《关于神雾节能股票质押项目司法流拍后相关处理方案的议案》:同意推进9000万股神雾节能股票抵偿债务并过户到资管计划,公司不谋求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亦未实际控制上市公司具有表决权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长江证券超越理财乐享1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为90000000股限售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92%,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长江证券超越理财乐享1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将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法院裁定以物抵债,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资管计划作为债权人取得股票所有权,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权益。
裁定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定日期:2025年10月15日
执行裁定书:(2025)鄂01执恢112号之一
执行裁定的背景:2017年5月,长江资管为神雾科技集团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神雾科技集团以9000万股神雾节能(证券代码000820)股票提供质押担保,因神雾科技集团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长江资管依法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4年6月13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神雾科技集团偿还相关款项,同时长江资管有权对神雾科技集团质押的9000万股神雾节能股票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裁定书的主要内容: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资
11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管公司)与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科技公司)、吴道洪质押
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13日作出的(2023)鄂01民初101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义务人未履行法律义务,权利人长江资管公司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于2024年9月10日以(2024)鄂01执2251号立案执行。2025年2月10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鄂01执2251号之一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根据申请执行人长江资管公司的申请,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5年6月25日依法立案恢复执行。
执行中,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12日以(2024)鄂01执
2251号执行裁定书,冻结执行人神雾科技公司持有的神雾节能5098万股股票,以
(2024)鄂01执2459号执行裁定书,冻结被执行人神雾科技公司持有的神雾节能
3902万股股票,上述股票冻结期限均截至2027年10月22日。因(2024)鄂01执
2459号案件与本案当事人一致,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将(2024)鄂01
执2459号案件中冻结的被执行人神雾科技公司持有的股票并入本案处置。经查,上述9000万股股票均质押给申请执行人长江资管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于2025年8月14日10时至2025年8月15日10时对被执行人神雾科技公司名下上述案涉神雾节能9000万股
股票进行了拍卖,因无人竞买而流拍。
申请执行人长江资管公司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以物抵债申请,愿意以拍卖流拍价合计253080000元将被执行人神雾科技公司名下上述案涉神雾
节能9000万股股票过户至其名下,以抵偿部分债务,并申请因申请执行人长江资管作为“长江证券超越理财乐享1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与被执行人神雾科技公司进行案涉股票质押式证券回购业务,该资金来源于“长江证券超越理财乐享1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故将本案案涉股票抵偿过户至“长江证券超越理财乐享1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账户名称:长江证券—交通银行—长江证券超越理财乐享1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025年10月15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协助解除上述神雾节能90000000股司法冻结及质押登记,并同步扣划至
12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长江证券超越理财乐享1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已完成股份变更过户登记。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控股权变化情况
上市公司2025年三季度末前五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比例
1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260000025.15%
2武汉璟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7600000011.75%
3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40000005.26%
4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18204624.92%
5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8000003.06%
合计32422046250.14%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前五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比例
1长江证券超越理财乐享1天集合资产管理计9000000013.92%
划
2武汉璟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7600000011.75%
3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260000011.23%
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40000005.26%
5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18204624.92%
合计30442046247.08%
注:长江证券超越理财乐享1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上市公司股东名册中显示的证券账户
名为“长江证券—交通银行—长江证券超越理财乐享1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如上表所示,本次权益变动后,资管计划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神雾科技集团成为上市公司第三大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本次权益变动后,根据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股权分布情况,上市公司拟认定自身无实际控制人。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根据《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公告》(编号:2025-059),该次拍卖涉及的90000000股股份来源为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发行的股份,股份性质为限售股。因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神雾集团在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了业绩补偿承诺,拍卖完成后,买受人应按其持有股份的比例承接相应的业绩补偿承诺义务。根据上市公司与神雾科技集团、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的《盈利预测协议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补偿义务人的股
13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份补偿义务以在交易中取得的对价349410462股为限,因此,资管计划的补偿义务也以本次按比例继承的9000万股为限。
因此,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为限售股,资管计划按持有股份的比例承接相应的业绩补偿承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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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系执行法院裁定而致,并未涉及支付货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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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调整的明确计划。
二、未来12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
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以及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明确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明确重组计划。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将通过上市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向上市公司推荐1名董事,由上市公司股东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选举通过新的董事会成员,信息披露义务人不会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推荐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上市公司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做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做出其他重大安排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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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其他对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和组织结构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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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具有独立经营能力。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长江资管将合法合规地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为保证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及其独立性,长江资管作出承诺:
“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保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情形。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后续如发生关联交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指引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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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员未发生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
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员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重大交易。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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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深交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深交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20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九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审计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江证券(上海)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的财务数据均进行了审计,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3)0100361号、众环审字
(2024)0101184号、众环审字(2025)0100943号)。二、最近三年财务数据
长江资管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资产
货币资金840056905.69953663371.40926212513.49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
结算备付金4886750.577384544.453470273.80
其中:客户备付金拆出资金融出资金衍生金融资产
存出保证金4116143.463963335.843876089.67
应收款项44661029.0649255263.55108969315.52合同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1038858.2465473283.62395178841.75持有待售资产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2420606385.042910059356.211933005010.04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长期股权投资
21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4616011.365688489.441731630.58在建工程
使用权资产21880507.9122073651.3921523237.26
无形资产6272688.4011468099.1812166974.60商誉
递延所得税资产22963901.9627729728.5110605919.03
其他资产3908383.638123955.403857588.37
资产总计3445007565.324064883078.993420597394.11负债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239600857.37858091813.27240147590.37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51999921.62109194876.87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68472951.2673590496.9977166281.86
应交税费4443124.62919709.9113977976.82
应付款项14908619.7225793000.499878570.19合同负债持有待售负债
预计负债791125.58长期借款应付债权
其中:优先股永续债
租赁负债25554556.2023928695.4922707772.18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169116.30206498.86
负债合计405149147.091091725091.88364669317.00所有者权益
22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实收资本2300000000.002300000000.002300000000.00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永续债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179785841.84174585380.95174592776.98
一般风险准备527679772.84505739895.10495276456.21
未分配利润32392803.55-7167288.9486058843.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039858418.232973157987.113055928077.11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3039858418.232973157987.113055928077.1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3445007565.324064883078.993420597394.11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302874847.57180347662.68282429292.43
利息净收入12017412.9214817135.0917933200.43
利息收入14150905.2216614546.1419158206.44
利息支出2133492.301797411.051225006.0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19850853.62147963987.32191120708.46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219847355.01147962155.35191120708.46
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73681912.64-59519935.5936181580.7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
生的收益(损失以“-”填列)
其他收益496878.6015639308.4524845300.8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填列)-4771626.6861211360.0611629890.79
汇兑收益(损失以“-”填列)
23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其他业务收入1484990.34235807.35718611.1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填列)114426.13
二、营业总支出216091087.14200696812.66157741158.97
税金及附加1246602.641157052.021520994.27
业务及管理费213048319.52197900938.59155784766.37
信用减值损失1796164.981638822.05435398.33其他资产减值损失其他业务成本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填列)86783760.43-20349149.98124688133.46
加:营业外收入5.000.00
减:营业外支出2258.41394267.023266884.7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填列)86781502.02-20743417.00121426248.68
减:所得税费用20081070.90-6047287.3029579142.3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填列)66700431.12-14696129.7091847106.2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填列)66700431.12-14696129.7091847106.29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以“-”66700431.12-14696129.7091847106.29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亏损以“-”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券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24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66700431.12-14696129.7091847106.29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66700431.12-14696129.7091847106.29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项目2024年2023年2022年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242482363.65171880873.59234339285.15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工具净减少943286521.32额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438758000.00-496989140.00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7447940.3963880835.0174785191.7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9930304.04674519708.60755421828.25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105107.61688493.77148842.52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工具净增加81014048.76342623354.47286090089.85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68188331.84496989140.00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17810961.97113893252.34106151024.20
支付的各项税费57966153.0875534114.29123406701.2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7170070.1067410080.9548508800.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03254673.36600149295.82564305458.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123324369.3274370412.78191116399.7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2833395.2944929610.9216654354.0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2507798.269357538.323178390.4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18781.655250.00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359975.2054287149.2419837994.51
25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项目2024年2023年2022年投资支付的现金2200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7079054.2919259862.7414555133.20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079054.2919259862.7436555133.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280920.9135027286.50-16717138.6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68000000.00300000000.00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016611.5210065473.437765831.2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016611.5278065473.43307765831.2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016611.52-78065473.43-307765831.2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6060059.9331332225.85-133366570.1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60987883.57929655657.721063022227.9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44927823.64960987883.57929655657.72
26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27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法院执行裁定书;
4、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未发生交易的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事实
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影响分析的说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
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对上市公司后续计划的说明;
9、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且能够提交
《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文件,不存在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10、信息披露义务人2022年、2023年、2024年审计报告;
11、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28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忠
签署日期:年月日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高稼祥
财务顾问主办人:
熊宇巍于汛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年月日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页无正文,为《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忠
签署日期:年月日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基本情况江西省南昌市新上市公司所在上市公司名称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建区望城新区璜地溪大道19号
股票简称 *ST节能 股票代码 000820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长江上海市虹口区新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证券超越理财乐享1天集 建路200号B栋19人注册地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层
人)
增加?有无一致行动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人
是□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否?(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是□否?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人间接控制的资管计划为公司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人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人是否拥有境
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是□否?内、外两个以是□否?
股5%以上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执行法院裁定?(注:信息披露义务人间接控制的资管计划因执行法院裁定持有*ST节能90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92%)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持股数量:0股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比例:0%
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数量:90000000股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13.92%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
是□否?持续关联交易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
是□否?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未来12是□否?个月内继续增持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是□否?市公司股票是否存在《收购管理办是□否?
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否已提供《收购管理办是?否□
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注: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资金支付)否□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否□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是□否?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
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是□否?权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页无正文,为《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忠
签署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