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21证券简称:京山轻机公告编号:2025-18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的
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
09:15至2025年5月20日15:00;
2.召开地点:本次会议现场召开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武汉
京山轻机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健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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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参会代表公司有表决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东类型人数权的股份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人)(股)比例(%)
参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合计)40317397140427.9304
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合计)416995139027.28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39940200140.6454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会的中小股东(合计)400100533351.614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本占出席本占出席本次次股东大次股东大代表股份股东大会有股东类型股数会有效表股数会有效表
(股)股数(股)效表决权股
(股)决权股份(股)决权股份份总数的比总数的比总数的比例(%)例(%)例(%)与会全体股
17397140417338409099.66244712140.27091161000.0667
东与会中小股
10053335946602194.15804712144.68711161001.1548
东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2.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代表股份占出席本占出席本占出席本股东类型股数股数
(股)股数(股)次股东大次股东大次股东大
(股)(股)会有效表会有效表会有效表助力中国智造成就世界品牌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决权股份决权股份决权股份总数的比总数的比总数的比例(%)例(%)例(%)
与会全体股东17397140417340639099.67524483140.25771167000.0671
与会中小股东10053335948832194.37984483144.45941167001.1608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3.审议《2024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本占出席本占出席本次股东大次股东大次股东大代表股份股东类型会有效表股数会有效表股数会有效表
(股)股数(股)
决权股份(股)决权股份(股)决权股份总数的比总数的比总数的比例(%)例(%)例(%)与会全体股
17397140417339739099.67014534140.26061206000.0693
东与会中小股
10053335947932194.29034534144.51011206001.1996
东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4.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本占出席本占出席本次次股东大次股东大代表股份股东大会有股东类型股数会有效表股数会有效表
(股)股数(股)效表决权股
(股)决权股份(股)决权股份份总数的比总数的比总数的比例(%)例(%)例(%)与会全体股
17397140417336859099.65354832140.27781196000.0687
东与会中小股
10053335945052194.00384832144.80651196001.1897
东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5.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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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本占出席本占出席本次股东大次股东大次股东大代表股份股东类型会有效表股数会有效表股数会有效表
(股)股数(股)
决权股份(股)决权股份(股)决权股份总数的比总数的比总数的比例(%)例(%)例(%)与会全体股
17397140417337319099.65614759140.27361223000.0703
东与会中小股
10053335945512194.04964759144.73391223001.2165
东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6.审议《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本占出席本占出席本次次股东大次股东大代表股份股东大会有股东类型股数会有效表股数会有效表
(股)股数(股)效表决权股
(股)决权股份(股)决权股份份总数的比总数的比总数的比例(%)例(%)例(%)与会全体股
17397140417335809099.64754881140.28061252000.0720
东与会中小股
10053335944002193.89944881144.85521252001.2454
东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7.审议《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代表股份占出席本次占出席本次占出席本股东类型股数股数
(股)股数(股)股东大会有股东大会有次股东大
(股)(股)效表决权股效表决权股会有效表助力中国智造成就世界品牌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份总数的比份总数的比决权股份例(%)例(%)总数的比例(%)与会全体股
343520203377070698.30784461141.29871352000.3936
东与会中小股
10053335947202194.21774461144.43751352001.3448
东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8.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本占出席本占出席本次次股东大次股东大代表股份股东大会有股东类型股数会有效表股数会有效表
(股)股数(股)效表决权股
(股)决权股份(股)决权股份份总数的比总数的比总数的比例(%)例(%)例(%)与会全体股
17397140417336069099.64904945140.28431162000.0668
东与会中小股
10053335944262193.92534945144.91891162001.1558
东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9.审议《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祖国良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本占出席本占出席本次次股东大次股东大代表股份股东大会有股东类型股数股数会有效表股数会有效表
(股)效表决权股
(股)(股)决权股份(股)决权股份份总数的比总数的比总数的比例(%)例(%)例(%)
与会全体股东10053335940552193.55625112145.08501366001.3588
与会中小股东10053335940552193.55625112145.08501366001.3588助力中国智造成就世界品牌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10.审议《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占出席本占出席本占出席本次股东大次股东大次股东大代表股份股东类型会有效表股数会有效表股数会有效表
(股)股数(股)
决权股份(股)决权股份(股)决权股份总数的比总数的比总数的比例(%)例(%)例(%)与会全体股
17397140417332509099.62855025140.28881438000.0827
东与会中小股
10053335940702193.57115025144.99851438001.4304
东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洲、周成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助力中国智造成就世界品牌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助力中国智造成就世界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