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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轻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山轻机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6 00:00 查看全文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作为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山轻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阶段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京山轻机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5号文核准,京山轻机向29名特定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4639498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38元,共计募集资金539999997.24元,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6月3日将上述认购款扣除保荐费与承销费后的余额人民币

531899997.28元划转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内。2021年6月5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勤信验字【2021】第0025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6月3日止,京山轻机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539999997.2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922641.48元(不含增值税),京山轻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1077355.76元。

(二)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以前年度本报告期项目累计使用金额使用金额使用金额募集高端光伏组件设备扩产

303885220.356812.89303892033.24

资金项目

1使用用于制备异质结和钙钛

情况矿叠层电池的核心设备56010727.8426893933.6482904661.48研发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153980019.41-153980019.41

合计513875967.6026900746.53540776714.13

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531899997.28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40776714.13

减:募投项目结项补流265697.95

加:利息收入9142414.80

结存的募集资金余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立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开立的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账户名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截止日余额苏州晟成光伏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33018248已销户

设备有限公司司苏州姑苏支行苏州晟成光伏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高

89030078801500001534已销户

设备有限公司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湖北京山轻工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创业街机械股份有限127906404810888已销户支行公司

合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节余募集资金为2265697.95元(含利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低于五百万元,可豁免相关审议程序。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265697.95元(含利息)按规定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2021年6月

2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晟成光伏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成光伏”)

和保荐机构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晟成光伏和保荐机构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和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武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2024年12月,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手续后,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3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京山轻机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4年11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京山轻机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京山轻机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4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40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690.0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4077.6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变募集资金调整本年度截至期末截至期末项目达到本年度实是否达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更项目(含承诺投资后投投入金累计投入投资进度预定可使现的效益到预计是否发生重向部分变更)总额资总额金额(2)(%)(3)用状态日效益大变化

额(1)=(2)(/1)期承诺投资项目

高端光伏组件设备扩产项目否29700297000.6830389.20102.32已结项20126.09是否用于制备异质结和钙钛矿叠

否810081002689.398290.47102.35已结项不适用不适用否层电池的核心设备研发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否162001620001539895.05已结项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否54000540002690.0754077.67100.14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54000540002690.0754077.67100.1420126.0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公司“用于制备异质结和钙钛矿叠层电池的核心设备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涉因(分具体项目)及效益,“高端光伏组件设备扩产项目”已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将“用于制备异质结和钙钛矿叠层电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的核心设备研发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实施地点:“苏州高新区金枫路299号”,增加后变成:“苏州高新区金枫路 299 号、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迎宾西路 1601 号 C2 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在募集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1207.90万元,已于2021年7月15日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决策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

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0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

公司节余募集资金为265697.95元(含利息),主要是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在严格因遵守相关规定且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降本增效,合理地避免了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节余募集资金为265697.95元(含利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低于五百万元,可豁免相关审议程序。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265697.95元(含利息)按规定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不适用他情况(此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霍玉瑛胡慧芳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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