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3证券简称:超声电子公告编号:2026-012
债券代码:127026债券简称:超声转债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本人郑慕强,2025年担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5年在公司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郑慕强,1981年出生,博士学位。现任汕头大学创业学院院长、区域国别与华侨华人研究院院长、应用经济学科带头人,经济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汕头市超声仪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另外,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上市规则》第4.3.8条所要求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2次,未缺席。2025年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12次,其中通讯参加10次,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
(二)参加董事会相关议案并发表意见情况
1日期会议届次审议相关议案并发表意见第十届董事会第《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2025-1-6四次会议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
2025-2-10《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五次会议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关于公司核销坏账损失的报告》《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公第十届董事会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开展外
2025-3-18六次会议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关于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为117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中介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境外投资项目管理制度》的
第十届董事会第2025-4-17 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在泰国投资 PCB七次会议工厂项目的议案》第十届董事会第《关于不向下修正“超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
2025-4-23八次会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
2025-4-24《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关于调整本公司转让持有的四川超声印制板
2025-7-7十次会议有限公司股权公开挂牌价格的议案》
2第十届董事会第
2025-8-27《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十一次会议《关于本公司为汕头超声印制板(三厂)有限
第十届董事会第公司向中国银行汕头分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
2025-9-10
十二次会议授信额度用于置换项目存量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抵押担保的议案》《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第十届董事会第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
2025-9-29十三次会议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外部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修订的议案》《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修改<董事
2025-10-28十四次会议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投资高性能 HDI印制板扩产升级技术改
第十届董事会第2025-12-23造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十五次会议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三)履行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职责
2025年公司共召开12次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
自出席12次,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
3(四)现场工作情况
在任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20个工作日,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董
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
立及执行情况、内部审计的日常工作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方面进行
了深入了解,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专业性判断和建设性意见。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主动与公司管理层交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发表了意见,以下是本人2025年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
1、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严格按
照证监会文件及《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它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担保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通过了解、沟通与核实,不存在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公司发展的需要以及对股东的现金回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现金分红的比例也符
4合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4-2026)分红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
3、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能提高资金的使用率,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投资理财的资金能得到保障。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期间,为切实保护股东权益,本人始终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通过对相关情况的核查和了解。
同时,本人在2025年能够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规定的职责以及诚信与勤勉义务,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年,我们将继续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推动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郑慕强
2026年3月19日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