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6证券简称:启迪环境公告编号:2026-026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和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启迪环境”)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关联担保增加计提预计负债议案》、
《关于对关联法人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相关事项计提预计负债以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预计负债和减值准备概况
(一)对参股公司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增加计提预计负债
1、关联担保背景情况概述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顿新能源”)因投资建设锂离子动力电池及系统建设项目的需要,向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金租”)融资本金人民币80000万元,期限为4年。
公司按当时的持股比例(28.82%)为该项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桑顿新能源及其控股股东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集团”)为此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0])。
因桑顿新能源未能如期支付相应租金,民生金租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各方协商一致,该诉讼事项达成和解并收到了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调解书》:公司对桑顿新能源截至2020年10月15日欠付民生金租款项,按照28.82%的比例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已于2022年-2024年累计计提预计负债19385.01万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破产重整进展暨相关处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2024年6月5日,桑顿新能源被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2026年3月17日,公司向桑顿新能源函发出《关于对担保事项涉及债权情况的确认函》;2026年4月1日,桑顿新能源复函,明确其重整管理人确认其对民生金租的债权本金56752.73万元、利息37274.84万元、其他235.22万元,合计94262.79万元。
2025年9月24日,公司被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启
迪环境清算组为临时管理人。预重整期间,公司依法接收、审核债权人申报债权。2025年
11月04日,公司收到民生金租申报的对桑顿新能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所形成的担保债权:
本金54056.34万元、利息68297.21万元、其他:235.22万元,合计:122588.77万元。
2、本次计提预计负债情况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上述情况出具《关于民生金租与桑顿新能源、启迪环境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有关事宜之初步法律分析意见》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主张担保债务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停止计息的,人民法院对担保人的主张应予支持。”本案中,民生金租为债权人,桑顿新能源为主债务人,启迪环境为担保人,鉴于主债务人已于2024年6月5日正式进入破产程序,因此案涉主债务应从2024年6月5日停止计息,担保人亦有权主张案涉担保债务应从2024年6月5日停止计息。
综上,经公司及临时管理人的初步审核,公司就承担该项担保责任应确认的担保债权预计为27166.54万元(即94262.79×28.82%,最终以法院裁定为准)。考虑到桑顿新能源及其控股股东桑德集团均已进行破产重整程序,偿债能力极为有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5年12月31日对该项担保义务增加计提预
计负债7781.52万元,该事项对公司的损益影响为信用减值损失增加7781.52万元。
(二)关于对关联法人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计提预计负债
1、关联租赁背景情况概述2022年,公司与启迪控股签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写字间租赁合同》(合同编号:KJDS-2022-005),合同期限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租金约 326.07万元,其间,公司因流动性压力,存在长期欠付房租触发合同违约情况,合同约定延迟支付违约金利率为日百分之一;2022年,公司与启迪控股签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写字间租赁合同》(合同编号:KJDS-2022-015),合同期限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租金约129.58万元,其间,公司因流动性压力,存在长期欠付房租触发合同违约情况,合同约定违约金利率为日百分之一;
2023年,公司与启迪控股签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写字间租赁合同》(合同编号:KJDS-2023-013),合同期限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租金约 526.37万元,其间,公司因流动性压力,存在长期欠付房租触发合同违约情况,合同约定违约金利率为日百分之一;
2024年,公司与启迪控股签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写字间租赁合同之续租协议》(合同编号:KJDS-2023-013 续 1),合同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年租金约527.81万元,其间,公司因流动性压力,存在长期欠付房租触发合同违约情况,合同约定违约金利率为日百分之一;
2024年12月2日,公司与启迪控股签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写字间租赁合同》(合同编号:KJDS-2025-008),合同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租金约
526.37万元,其间,公司因流动性压力,存在长期欠付房租触发合同违约情况,合同约定
违约金利率为日万分之五。
2、债权申报及征询律师意见
2025年9月24日,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鄂05破申37号决定书,依法对启迪环境启动预重整程序。2025年9月26日,启迪环境临时管理人发布《债权申报通知》。启迪控股已就上述房屋租赁合同项下欠付租金及违约金等向公司申报了相关债权。
其中,申报本金509.93万元、其他7677.81万元,合计8187.74万元,公司初步审查对该部分债权做了暂缓认定处理并提交了临时管理人。
本着谨慎性原则,同时为妥善处理上述合同违约及债权认定事宜,公司向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咨询,律师结合现行法律及本案实际履约、违约情况出具了《关于启迪控股与启迪环境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有关事宜之初步法律分析意见》如下:结合司法实务案例,本所律师认为案涉前四份合同约定的“日百分之一”违约金标准被认定为违约金过高的可能性较大。经检索公开案例,存在法院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认定“日百分之一”违约金过高并酌减为“日万分之五”的案例。结合本案案涉最后一份《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写字间租赁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标准为“日万分之五”的情况,本所律师倾向于认为,本案整体上按照“日万分之五”酌定违约金具有合理性。综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拟对关联法人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计提预计负债金额合计437.58万元。该事项对公司的损益影响为营业外支出增加437.58万元。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事项
(1)单项认定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2025年度,公司按会计政策对应收款项以及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预计负债计提坏账准
备合计47756.66万元,除此以外,公司对部分应收款项按单项认定计提坏账准备,其中主要是对转让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环境”)及其关联方项目 EPC 工程应收
账款、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如下:
公司对转让城发环境及其关联方项目 EPC 工程应收账款 64494.05 万元、其他应收款
19462.64万元,合计83956.69万元;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9836.26万元,其他应收
款计提坏账准备3376.70万元,合计计提13212.95万元。针对城发环境相关项目的应收款项,已计提坏账准备总额为13212.95万元,整体计提比例为15.74%。
目前,公司与城发环境及其关联方的 EPC 项目结算工作进展如下:2024 年已完成迁安、白城两个项目的结算工作并签署结算协议;2025年已完成亳州二期、巨鹿二期等四个项目
的结算工作并签署结算协议。剩余通辽、溆浦四个项目结算核对工作已基本完成,预计于
2026年完成结算并签署结算协议。
公司对城发环境及其关联方的 EPC 项目应收款项于 2024 年收回 24228.60 万元。因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起进入预重整程序,导致回款及代付事宜受到一定影响,回款金额有所下降,2025年全年回款8540.07万元。2024年-2025年期间累计回款32768.67万元,回款金额占2025年末应收款项余额的比例为39%。
经综合评估,公司认为上述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未发生显著增加,2025年度无需新增计提坏账准备,主要判断依据如下:
1、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较低
城发环境及其关联方为国资控股企业,背景清晰、资信状况良好。公司通过持续沟通与履约跟踪,未发现其存在重大财务困境、经营异常或信用恶化情形,国有企业信用背景为款项回收提供了较强保障。
2、工程结算进度明确,形成可预期收款路径
与城发环境及其关联方的 EPC 项目结算工作持续推进,已取得实质性进展:2024 年完成2个项目结算并签署协议;2025年完成4个项目结算并签署协议;剩余4个项目结算核
对已基本完成,预计2026年完成结算并签署协议。结算工作的有序推进,表明双方交易基础稳固,应收款项的收回具有明确的合同依据和可预期的结算时点。
3、历史回款情况良好,现金流持续验证偿付能力
2024年-2025年,公司通过回款或代付形式累计回款32768.67万元,城发环境及其关
联方持续、稳定的回款记录,直接验证了城发环境及关联方的实际偿付能力,相关款项预期不会形成重大坏账损失的情形。
4、现有坏账准备已充分覆盖信用风险
截至2025年末,公司对上述应收款项已计提坏账准备13212.95万元,整体计提比例达15.74%。结合款项性质、结算进度、回款表现及交易对手信用状况,现有坏账准备已能够充分反映当前阶段的信用风险水平。
综合上述因素,2025年度不对城发环境及其关联方应收款项新增计提坏账准备。
(2)资产减值准备
2025年度,公司部分移交或被接管项目仍未能完成结算、部分项目经营业绩不及预期
或市场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拟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有关项目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
107417.38万元,其中主要是:
单位:万元公司名称报表科目本期计提
兴平鸿远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17934.89
辛集冀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无形资产17611.43
辛集冀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无形资产3143.77
鸡西德普环境资源有限公司无形资产15846.27
讷河启润环保有限公司无形资产5629.18
临清德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无形资产4307.70
宜昌启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无形资产2750.36
宜昌启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建工程1336.26
鹤峰浦华水务有限公司无形资产3509.57
枝江浦华润清水务有限公司无形资产2746.87
成武德润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无形资产2561.06
通城桑德隽清水务有限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6313.07
广水浦华皓源水务有限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4499.43
安新县安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形资产3933.62
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3394.22
齐齐哈尔嘉润科技有限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2240.57
合计97758.27
(3)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影响
2025年度,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55174.04万元,对2025年度合并报表损益的影响为减少利润总额155174.04万元。
二、计提预计负债和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5年12月
31日对关联担保义务增加计提预计负债7781.52万元,该事项对公司的损益影响为信用减
值损失增加7781.52万元。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关联法人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计提预计
负债金额合计437.58万元。该事项对公司的损益影响为营业外支出增加437.58万元。
3、2025年度,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55174.04万元,对2025年度
合并报表损益的影响为减少利润总额155174.04万元。
三、本次计提预计负债和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就公司2025年度计提预计负债和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预计负债和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民生金租与桑顿新能源、启迪环境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有关事宜之初步法律分析意见》、《关于启迪控股与启迪环境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有关事宜之初步法律分析意见》。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