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ST 启环 公告编号:2026-061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截至目前,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环境”)
及控股子公司因行政诉讼、工程建设纠纷等经营事项提起诉讼累计未结、仲裁事项金额合计
为7.74亿元;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诉讼等事项为被告
累计未结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为15.85亿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23.59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1.66%。
2、前期部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被列为被告的涉诉案件已取得判决结果或达成和解,截至目前,相关诉讼(仲裁)判决待履行金额合计约为81.23亿元。
公司目前总体涉诉及判决待履行金额较大,公司正积极推动强化应收账款催收及部分资产处置等措施解决涉诉风险及后续判决履行压力。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提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进展情况
(一)(2026)京01民终4368号
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6)京01民终4368号),主要内容如下: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浦华水务(北京)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浙江中博联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原审被告:浦华环保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浦华水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上诉人浦华水务(北京)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浙江中博联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原审
被告浦华环保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浦华水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25)京0108民初81824号民事判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发的(2025)京0108民初81824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
1、浦华水务(北京)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浙江中博联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支付货款7310000元并支付利息(以11396885.2元为基数,自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9月13日;以8472885.2元为基数,自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10月
21日;以5848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5年6月23日;以7310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6月24日至实际付清之日;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
2、浦华水务(北京)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浙江中博联合工程设计有
限公司支付保全费5000元;
3、浦华环保有限公司对浦华水务(北京)有限公司前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4、驳回浙江中博联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5、驳回浦华水务(北京)有限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如浦华水务(北京)有限公司、浦华环保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0853.75元(浙江中博联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已预交),由浙江中博联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负担5803.04元,已交纳;由浦华水务(北京)有限公司、浦华环保有限公司负担65050.71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反诉费36602元,由浦华水务(北京)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2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6年7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浦华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73204元,由浦华水务(北京)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2026)鄂1202执2794号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2026)鄂
1202执2794号),主要内容如下:
申请执行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咸安支行
被执行人:启迪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咸安支行
与被执行人启迪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启迪环境科技发展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启迪合加新能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本源汽车有限公司、启迪环境院(2026)鄂1202民初134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启迪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8881305.37元(含执行费86195.11元、诉讼费67084元、后期
利息暂未计算)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三)(2026)陕04执505号
公司于近日收到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及执行裁定书
((2026)陕04执505号),主要内容如下:
申请执行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
被执行人:兴平鸿远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与被执行人兴平鸿远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启
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6)陕民终83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申请执行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向本院申请执行。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6月29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向被执行人兴平鸿远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本案的执行费、迟延履行利息等其他费用。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兴平鸿远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银
行存款人民币9亿元或扣留、提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收入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四)(2025)鲁01执恢142号之十四
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2025)鲁01执恢142号)及执行
裁定书((2025)鲁01执恢142号之十四),主要内容如下:
申请执行人: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人:衡阳桑德凯天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启迪
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于2026年
1月26日向第三人衡阳桑德凯天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送达(2025)鲁01执恢142号之十
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被执行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衡阳桑德凯天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6000万元,2026年6月18日又以(2025)鲁01执恢142号之十三执行裁定书,解除被执行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衡阳桑德凯天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6000万元债权中1452万元债权的冻结。2026年6月10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第三人衡阳桑德凯天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送达(2025)鲁01执恢142号
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通知第三人衡阳桑德凯天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将到期债权4430万元汇入本院指定账户,第三人衡阳桑德凯天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在指定的期限内未对到期债务提出异议,亦未主动履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9条规定,裁定如下:
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第三人衡阳桑德凯天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到期债权4430万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二、公司累计未结诉讼及仲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235839.91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1.66%,相关案件目前尚在审理或调解谈判过程中(本公司及控股公司主要诉讼、仲裁情况详见附表)。
与我方当事人我方当事我方地位对方当事人名称案号案由相关的诉讼标人名称的额(万元)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2026)豫0821民初455号、司、江西省安达智能建设发(2025)赣0103民初12475号、展有限公司、浙江正嘉建设(2025)浙0381民初20343号、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2025)内0502民初13413号、
三建设有限公司、中铁七局(2026)陕7102民初1228建设工程
39859.52
集团西安铁路工程有限公号、(2025)湘3122民初205合同纠纷
司、江苏苏商建设集团有限号/(2026)湘31民终810号、
公司、襄阳鹏聚建筑劳务有(2026)鄂0602民初131号、
限公司、湖北铭元建设工程(2026)鄂2828民初1085号有限公司等等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泸溪县
(2024)内02民初69号、(2025)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航
公司及相湘31民初52号、(2025)陕
被告空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
关子公司0114民初3308号、(2025)浙
公司、诸暨经开启服企业管
0681民初11868号/(2025)
理有限公司、湖北三峡华翔其他经营
浙06民初805号、(2025)鄂40809.63
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东方泵事项纠纷
0502民初1178号、(2025)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
京0108民初33459号、(2025)
公司、浙江正越建设集团有
京0108民初101300号、(2026)
限公司、河南欣隆环保科技内0207民初2752号等有限公司等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
DC20251538 号/(2025)京 01
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财保370号、(2025)湘3122金融借款
公司泸溪县支行、中国工商77814.30
民初1666号、(2026)鄂1381合同纠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水支民初1395号行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吉(2025)晋10行初22号、(2025)
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咸宁吉02行初43号、(2026)鄂
市咸安区人民政府、新野县1202行初25号、(2025)豫13行政诉讼45558.68
人民政府、新乡市牧野区城行初48号、(2026)豫0711行市管理局等初12号等北京国中生物科技有限公
(2026)京0114民初1438号、公司及相司、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清徐建设工程
原告(2024)晋0121民初8号、5789.19
关子公司分局、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合同纠纷
BIAC-(2026)001799 号等公司等济南铭森环卫设备有限公(2025)豫0102民初12397号、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2025)川0106民初30541号、其他事项
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珠(2026)浙0702民初4863号、26008.59纠纷
峰财险北京分公司、浙江中(2025)京0108民初81824
博联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号/(2026)京01民终4368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号、(2026)沪仲字第1822号、司、淮南市城市管理局等(2026)沪01民特368号等
合计235839.91
三、其他事项说明
前期部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被列为被告的涉诉案件已取得判决结果或达成和解,截至目前,相关诉讼(仲裁)判决待履行金额合计约为81.23亿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重要风险提示
鉴于公司目前涉诉总体金额较大且部分案件相继审结进入履行阶段,公司整体面临诉讼风险及流动性压力,公司正在全力推动诉讼及执行风险化解工作,积极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力争尽快妥善解决上述涉诉案件,并将根据诉讼情况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