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828股票简称:东莞控股公告编号:2025-024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
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轨道交通大厦37楼1号
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4、召集人: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
1/55、主持人:董事长王崇恩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共计141人,代表股份7347440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6813%。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7259010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3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5人,代表股份88429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0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8人,代表股份89014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5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5人,代表股份88429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0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2/5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别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73439850599.9530%2943000.0401%512000.0070%
权股东
其中:中小股东855591196.1186%2943003.3062%512000.5752%
表决结果:通过。
2、《公司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别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73439000599.9518%3028000.0412%512000.0070%
权股东
其中:中小股东854741196.0231%3028003.4017%512000.5752%
表决结果:通过。
3、《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别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73439650599.9527%2943000.0401%532000.0072%
权股东
其中:中小股东855391196.0961%2943003.3062%532000.5977%
表决结果:通过。
4、《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
股东类别同意反对弃权
3/5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73448980599.9654%2479000.0337%63000.0009%
权股东
其中:中小股东864721197.1443%2479002.7850%63000.0708%
表决结果:通过。
5、《<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别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73440250599.9535%2665000.0363%750000.0102%
权股东
其中:中小股东855991196.1635%2665002.9939%750000.8426%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别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73431330599.9414%3656000.0498%651000.0089%
权股东
其中:中小股东847071195.1614%3656004.1072%651000.7313%
表决结果:通过。
7、《公司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别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73440140599.9534%3143000.0428%283000.0039%
权股东
其中:中小股东855881196.1512%3143003.5309%283000.3179%
表决结果:通过。
4/5八、《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别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73445390599.9605%2638000.0359%263000.0036%
权股东
其中:中小股东861131196.7410%2638002.9636%263000.2955%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金莎、沙宇航
3、律师鉴证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和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事项等均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东莞控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控股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