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8证券简称:东莞控股公告编号:2026-022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以累积投票制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已召开第五届第十八次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刘胜华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2026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
目前公司已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工作,相关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李斌峰、陈沃培、李雪军、刘胜华(职工董事)
独立董事:高飞、刘勇、邱伟谷
上述7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3年,自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1/8经核实,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
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聘任以下人员为高级管理人员:
李雪军先生担任公司总裁;
刘胜华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姜海波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
刘娇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3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聘任周晓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3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一)董事会秘书刘娇
联系电话:0769-88999292
电子信箱:lj@dgholdings.cn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轨道交通大厦38楼
邮政编码:523073
(二)证券事务代表周晓敏
联系电话:0769-88999292
电子信箱:zxm@dgholdings.cn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轨道交通大厦38楼
邮政编码:523073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2/8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希元、刘恒、辛宇,非独立董事、副总裁林永森,副总裁罗柱良,在本次换届选举后不再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
以上离任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辛勤付出,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
3/8附件:
1、董事会成员简历:
李斌峰:男,中共党员,1980年7月生,经济法学博士。历任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
事、总经理等职务,2025年6月至今任东莞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现兼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李斌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同时在控股股东的
参股单位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兼任副董事长,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李斌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
为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沃培:男,中共党员,1982年8月生,文学学士。历任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董事会秘书,曾兼任东莞交投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及东莞朗道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现任本公司董事、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东莞巴士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陈沃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控股股东的下属单位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及东莞巴士有限公司担任外部董事,除此之外,与
4/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
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陈沃培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
为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雪军:男,中共党员,1980年7月生,管理学学士。历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财务总监、总裁,曾兼任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兼任东莞市照洲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广东金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东莞市康亿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莞市上市公司协会监事长。
李雪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胜华:女,中共党员,1976年12月生,会计学本科,中国非执业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历任本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东莞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职工董事、
5/8副总裁、财务总监、工会主席。
刘胜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勇:男,中共党员,1970年3月生,工商管理硕士,管理学教授、中国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自2006年至今任东莞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现兼任本公司、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高飞:男,中共党员,1972年3月生,民商法学博士,法学教授,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系讲师、副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副院长、教授、院长,现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邱伟谷:男,1980年10月生,法学硕士,具有律师执业证,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2008年至今任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勇、高飞、邱伟谷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
6/8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2、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李雪军、刘胜华简历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姜海波:男,1975年10月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本公司企管安监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副总裁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任东莞市康亿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刘娇:女,1981年8月生,会计学本科,软件工程硕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历任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东莞市旗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上人员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8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3、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周晓敏:女,中共党员,1990年3月生,经济学硕士,中国非执业注册会计师,2017年3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主管、证券事务部副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副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周晓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
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周晓敏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