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8 证券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6-042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更好地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优势及能力,积极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赛道,持续提升公司的整体价值,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金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资本”)拟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设立通智合晟(东莞)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通智基金”)。
通智基金的管理人为通号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号基金”),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为 5亿元,其中金信资本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7500万元,占基金总出资额的 15%。本基金的投资方向为智能作业、智能终端装备及智能低空等智能控制行业上下游。
本次拟投资设立的基金注册尚需经登记机关审批,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后续进展及完成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关联关系情况说明通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之一为东莞市投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控基金”),原为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集团”)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投控基金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投资设立通智基金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审批情况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已于 9月 21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应到 7人,实到 7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长李斌峰先生担任交控集团董事、总经理,公司董事陈沃培先生担任交控集团下属公司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李斌峰、陈沃培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2026年 9月 21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成员表决同意该议案。此项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基金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通号基金(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公司名称:通号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EHBN0784
成立日期:2025年 5月 9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 1号院中国通号大厦 A座
15层 1511室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贺川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通号集团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通号基金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备案情况:已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75014)。
(二)投控基金(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名称:东莞市投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C7N7H40T
成立日期:2023年 1月 16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红棉路 6号科学苑 3栋 311室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涂星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投控基金原为交控集团的间接控股子公司,2026年 3月投控基金变更为由东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东莞市国资委。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除上述提及的关联关系外,投控基金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备案情况:已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74511)。
(三)通号集团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名称:通号集团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DXWL1338
成立日期:2024年 9月 13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 1号院中国通号大厦 A座
15层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通号集团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与公司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四)东莞市新兴战略性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名称:东莞市新兴战略性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6FQXC24
成立日期:2021年 5月 20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红棉路 6号 3栋 205室
出资额:50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东莞市投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东莞市新兴战略性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五)东莞松山湖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名称:东莞松山湖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G0KF7G1T
成立日期:2025年 9月 30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红棉路 6号 3栋 205室
出资额:25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东莞松山湖科学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东莞松山湖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本次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通智合晟(东莞)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规模:5亿元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均应以人民币货币方式出资
注册地址及主要经营场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园区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等共同投资设立通智基金,相关《合伙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目的
本有限合伙的目的是通过股权投资或其他合法投资,以期为投资者实现投资收益。
(二)合伙期限
各方确认合伙企业的存续期为 8年,自首次交割日起算,包括投资期
5年和管理及退出期 3年。
(三)出资缴付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拟根据基金运作计划及项目投资情况分三期实缴,每期出资比例为认缴出资的 30%、40%、30%。
(四)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身份 认缴出资额
1 通号基金 普通合伙人 100 万元
2 投控基金 普通合伙人 100 万元
3 通号集团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2400 万元
4 东莞市新兴战略性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4900 万元
5 金信资本 有限合伙人 7500 万元
6 东莞松山湖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5000 万元
(五)合伙事务执行
1、普通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通号基金应当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以及本协议约定执行合伙事务;在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监管要求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前提下,投控基金应配合通号基金的相关工作。
2、各方确认并同意,如下事项应当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后,由通
号基金予以执行:
(1)变更有限合伙的名称;
(2)变更有限合伙的主要经营场所;
(3)变更任一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应当经该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
(4)根据本协议约定接受现有有限合伙人或新的有限合伙人认缴有限合伙出资;
(5)按照本协议约定批准有限合伙人转让合伙权益;
(6)根据合伙人的变动情况修改本协议附件。
3、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通号基金负责如下合伙事务的执行:
(1)基金募集:有限合伙募集合规审查工作;
(2)基金设立及变更:有限合伙工商设立及变更登记工作;
(3)基金备案:负责有限合伙备案工作和向基金业协会提交相关资料;
(4)资金托管和银行账户管理:负责选聘具有托管资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进行托管;
(5)临时投资: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对有限合伙的全部现金资产进行管理;
(6)项目投资、管理和退出;
(7)财务报表及季度投资人报告:负责将基金财务报表、投资人报告等相关资料发送至投控基金和有限合伙人;
(8)基金业协会系统更新:负责基金业协会系统更新工作;
(9)合伙人会议:组织筹备会议方案;
(10)基金分配:按照本协议约定拟定分配方案和分配实施;
(11)印章等信息资料管理:保管印章,管理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合同章、财务章等)、银行账户、证照及其他系列信息和资料;
(12)其他工作。
(六)合伙人会议
本协议所约定合伙人会议讨论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合伙期限进一步延长事宜;
(2)决定有限合伙在投资期结束后投资于新的标的;
(3)审议合伙人合伙权益出质事宜;
(4)除名普通合伙人;
(5)审议关联交易事宜;
(6)审议可分配现金再次用于项目投资事宜;
(7)审议非现金分配事宜;
(8)审议后续募集方案;
(9)同意普通合伙人份额转让;
(10)解散有限合伙;
(11)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12)修改本协议;
(13)两名执行事务合伙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并由任一执行事务合伙人提交合伙人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14)决定有限合伙办理基金身份的注销并作为合伙企业存续;
(15)有限合伙人的入伙、退伙、身份转换、除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合伙企业份额;
前述(1)(2)(3)(4)(5)(6)(7)(8)(12)(14)(15)以及其他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审议通过;前述(9)(10)(11)(13)事项,经全体合伙人实缴份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审议通过;其他需要经合伙人会议审议的未明确约定的事项,经全体合伙人实缴份额的过半数同意后审议通过。
(七)基金管理人本协议签署时普通合伙人指定的管理人为通号基金。经投控基金以及全体有限合伙人同意,可以更换管理人。
(八)投资范围
主要投向智能控制相关行业,包括智能作业、智能终端装备及智能低空,按照“强链补链延链”策略,围绕智能控制行业上下游进行投资布局。
投资阶段以成长期、成熟期项目为主,兼顾优质初创期项目。
(九)管理费
投资期内,各有限合伙人按照 1.4%/年承担管理费,按照 0.6%/年承担执行事务报酬。管理及退出期内,各有限合伙人按照 1.05%/年承担管理费,按照 0.45%/年承担执行事务报酬。
(十)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3名成员由通号基金负责委派,
1名成员由投控基金负责委派,1名成员由金信资本负责委派。投资决策
委员会审议事项应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四名以上(含本数)委员投票同意方可通过。
(十一)收益分配投资期内,有限合伙的可分配现金,不得再用于项目投资(临时投资收益除外)。有限合伙可分配现金中的项目投资收入应按照如下方式在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1)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
例向各合伙人返还,直至各合伙人均收回的资金相当于其百分之百
(100%)实缴出资;(2)如经过前述第一轮分配后仍有剩余的,则继续按照各合伙人之间的实缴出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配,直至达到按百分之六
(6%)计算的年化收益(年化单利)计算的金额;(3)如经过前述第二轮分配后仍有剩余的,则百分之八十(80%)部分应按照全体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相对比例分配给各有限合伙人;百分之二十(20%)部分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十二)亏损分担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债务承担责任。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有限合伙的亏损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
五、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投资目的近年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各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智能控制行业利用数字技术、智能算法和网络通信等手段,实现对交通、工业等领域的自动化控制与优化,是国家及地方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点赛道。公司联合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基金,可充分借助合作方的专业团队、央企的产业资源,挖掘智能作业、智能终端装备等产业链内优质成长项目,拓宽投资渠道,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整体价值,为公司及股东创造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依托基金组合投资机制分散投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通过智能控制产业基金切入产业链关键环节,能够为公司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积累项目资源。本次投资是公司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实践,与主业转型升级的中长期战略方向保持一致,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74%,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拟投资设立的基金注册尚需经登记机关审批,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后续具体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未能如期开展投资经营的风险。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同时,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本次投资存在回收期较长、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跟踪基金的运作情况,关注投资标的的经营管理状况,并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公司将根据投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次投资的其他说明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二)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除本次
交易为关联交易外,不会导致其他关联交易。
(三)公司将按照相关会计法律法规及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四)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今,公司与交控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约 9530万元(未经审计)。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 9月 21日召开 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
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金信资本与投控基金等共同投
资有利于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项目资源和平台优势,以基金投资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