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8证券简称:东莞控股公告编号:2026-018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斌峰、陈沃培、李雪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勇(会计专业人士)、高飞、邱伟谷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将另行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董事。
1/5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二)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书面同意出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就其任职资格、独立性等签署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勤勉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2/5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李斌峰,男,中共党员,1980年7月生,经济法学博士。历任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
事、总经理等职务,2025年6月至今任东莞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现兼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李斌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同时在控股股东的
参股单位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兼任副董事长,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李斌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
为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沃培,男,中共党员,1982年8月生,文学学士。历任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董事会秘书,曾兼任东莞交投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及东莞朗道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现任本公司董事、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东莞巴士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陈沃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控股股东的下属单位东莞市路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及东莞巴士有限公司担任外部董事,除此之外,与
3/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
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陈沃培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
为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雪军:男,中共党员,1980年7月生,管理学学士。历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财务总监、总裁,曾兼任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兼任东莞市照洲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广东金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东莞市康亿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莞市上市公司协会监事长。
李雪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无
关联关系,李雪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勇:男,中共党员,1970年3月生,工商管理硕士,管理学教授、中国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自2006年至今任东莞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现兼任
4/5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高飞:男,中共党员,1972年3月生,民商法学博士,法学教授,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系讲师、副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副院长、教授、院长,现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邱伟谷:男,1980年10月生,法学硕士,具有律师执业证,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2008年至今任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勇、高飞、邱伟谷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均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