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天音控股证券代码:000829公告编号:2025-058号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30日(星期二)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至15: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 117号德胜尚城 D座(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绍文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43人,代表股份2616791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5.5272%。其中中小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且有表决权的股东340人,代表股份550742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72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266857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6032%;其中中小股东通过现场投票且有表决权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51133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4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9人,代表股份2349934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23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8人,代表股份399609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8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提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60792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12%;
反对775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64%;弃权1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5%。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4187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01%;反对775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82%;弃权1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7%。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殊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57219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57%;反对4351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30%;弃权
10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413%。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0614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021%;反对4351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16%;弃权10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3%。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2572200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60%;
反对4350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27%;弃权
10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413%。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0615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035%;反对4350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02%;弃权10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3%。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572200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60%;
反对4350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27%;弃权
10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413%。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0615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035%;反对4350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02%;弃权10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3%。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257221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67%;
反对4350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26%;弃权
10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07%。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0616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068%;反对4350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98%;弃权10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4%。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57226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85%;
反对4342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93%;弃权
1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22%。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0621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155%;反对4342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42%;弃权1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3%。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芬芬律师、袁旭升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人员资格、审议事项、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