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同心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致: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20日
14:30通过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山东同心达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邢建枢、田哲出席了现场会议,并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发表法律意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股东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问题进行了审查。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1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及
事实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召开,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2026年5月15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期、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和出席会议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
记日及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权利、现场和网络
投票的方式等,以公告方式分别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公司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14:30在山东聊城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公告内容。
(二)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根据公司公告,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三)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
了网络投票平台。根据公司公告,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2026年5月20日15:00期
2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议通知的内容一致,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46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74238153股,占公司总股份
1904319011股的51.16%。
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245230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3%。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名,代
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3185564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8.93%。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股东共456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238250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256%。
经验证,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经验证,出席会议人员除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
3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上述
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表
决:
(一)现场会议中,与会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履行了全部会议议程,以书面方式进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按《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在会议现场宣布了表决结果。
网络投票在会议通知确定的时间段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二)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两种
投票方式的表决结果。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一)总体投票结果
合计投票结果议案有效表决权的同意反对弃权表决议案名称序号股份总数占有效表占有效表占有效表股数股数股数结果决权比例决权比例决权比例
2025年年度报
1.00告全文及其摘97423815396925794399.4888%47581100.4884%2221000.0228%通过
要
2025年度董事
2.0097423815396921334399.4842%47887100.4915%2361000.0242%通过
会工作报告关于2025年
3.00度利润分配预97423815396946764399.5103%46946100.4819%759000.0078%通过
案的议案关于董事薪酬
4.0097423815396916144399.4789%48972100.5027%1795000.0184%通过
的议案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
5.0097423815394650008697.1528%275333672.8261%2047000.0210%通过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经营计划及
6.0097423815396926574399.4896%47975100.4924%1749000.0180%通过
财务预算的议案
2025年度财务
7.0097423815396921414399.4843%47876100.4914%2364000.0243%通过
决算报告关于2026年
8.00拟续聘会计师97423815396918154399.4810%48167100.4944%2399000.0246%通过
事务所及报酬
6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
9.00请综合授信额97423815396923816999.4868%48240840.4952%1759000.0181%通过
度的议案关于统一注册
10.00债务融资工具97423815396926436999.4895%48090840.4936%1647000.0169%通过
额度的议案关于注册发行
11.00公司债券的议97423815396925046999.4880%48254840.4953%1622000.0166%通过
案关于拟购买董
12.00事、高级管理97423815396910974399.4736%49044100.5034%2240000.0230%通过
人员责任险的
7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13.0097423815396916904399.4797%48930100.5022%1761000.0181%通过
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2026年
14.00固定资产投资97423815396927204399.4903%47909100.4918%1752000.0180%通过
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议案1-14均表决通过。议案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合计投票结果议案有效表决权的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表决序号股份总数股数占有效表股数占有效表股数占有效表
8决权比例决权比例决权比例结果
2025年年度报
1.00告全文及其摘424523063747209688.2687%475811011.2081%2221000.5232%通过
要
2025年度董事
2.00424523063742749688.1636%478871011.2802%2361000.5562%通过
会工作报告关于2025年
3.00度利润分配预424523063768179688.7627%469461011.0586%759000.1788%通过
案的议案关于董事薪酬
4.00424523063737559688.0414%489721011.5358%1795000.4228%通过
的议案关于修订《董未通
5.00424523061471423934.6606%2753336764.8572%2047000.4822%
事会议事规过
9则》部分条款
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经营计划及
6.00424523063747989688.2871%479751011.3009%1749000.4120%通过
财务预算的议案
2025年度财务
7.00424523063742829688.1655%478761011.2776%2364000.5569%通过
决算报告关于2026年拟续聘会计师
8.00424523063739569688.0887%481671011.3462%2399000.5651%通过
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
9.00424523063745232288.2221%482408411.3635%1759000.4143%通过
10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关于统一注册
10.00债务融资工具424523063747852288.2838%480908411.3282%1647000.3880%通过
额度的议案关于注册发行
11.00公司债券的议424523063746462288.2511%482548411.3668%1622000.3821%通过
案关于拟购买董
事、高级管理
12.00424523063732389687.9196%490441011.5528%2240000.5277%通过
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13.00关于修订董事424523063738319688.0593%489301011.5259%1761000.4148%通过
11和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2026年
14.00固定资产投资424523063748619688.3019%479091011.2854%1752000.4127%通过
计划的议案
12四、关于新提案提出的情况
经本所律师查证,本次股东会除已公告的提案外,没有提出新的议案。
五、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于2026年5月20日出具,正本一式四份。
(以下无正文)13(此页无正文,为《山东同心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之签字页)。
山东同心达律师事务所(签章处)
负责人:孙辉(签字)邢建枢律师(签字)田哲律师(签字)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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