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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桂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06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证券代码:000833公告编号:2025-038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5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6月5日的交易时间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建工大厦3层

32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富华先生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81人,代表股份4468336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0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313192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77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78人,代表股份155144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4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78人,代表股份155144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78人,代表股份155144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43%。

3.公司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

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2(一)提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

(二)提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议案 1.00《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715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118%;反对11046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22%;弃权7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96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386%;反对11046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006%;弃权7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9%。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议案 2.00《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3同意435784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273%;反对10566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48%;弃权481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8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65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846%;反对10566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101%;弃权481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8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54%。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802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312%;反对10656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49%;弃权374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5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83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961%;反对10656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876%;弃权374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5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63%。

2.03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4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283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150%;反对11165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88%;弃权385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5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63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493%;反对11165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680%;弃权385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5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27%。

2.0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694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071%;反对10770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03%;弃权368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5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752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013%;反对10770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204%;弃权3689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5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83%。

52.0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760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219%;反对10690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25%;弃权382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5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1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280%;反对10690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080%;弃权382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5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40%。

2.06锁定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802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314%;反对10629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89%;弃权400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5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83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006%;反对10629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161%;弃权400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5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6股份总数的2.5833%。

2.07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862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447%;反对10477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48%;弃权493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9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43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848%;反对10477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325%;弃权4937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9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27%。

2.0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984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721%;反对10341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45%;弃权506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9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65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737%;反对10341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591%;弃权506880股(其中,因未

7投票默认弃权369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2671%。

2.09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925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587%;反对10359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84%;弃权549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8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059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883%;反对10359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719%;弃权549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8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98%。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8550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430%;反对10461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12%;弃权517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6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35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364%;反对10461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8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288%;弃权517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6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48%。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该议案涉及逐项表决,每个子议案均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议案 3.00《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746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186%;反对10958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24%;弃权12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6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336%;反对10958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323%;弃权12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41%。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议案 4.0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839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95%;反对10861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08%;弃权13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20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350%;反对10861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097%;弃权13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53%。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议案 5.0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836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388%;反对10852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87%;弃权14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17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153%;反对10852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495%;弃权14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53%。

10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议案6.00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552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753%;反对10961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32%;弃权3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331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853%;反对10961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546%;弃权3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议案 7.00 关于公司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

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900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532%;反对10786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40%;弃权14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1同意4581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9.5303%;反对10786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260%;弃权14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36%。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议案 8.00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919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575%;反对10685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15%;弃权2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00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538%;反对10685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766%;弃权2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96%。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议案9.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

分红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2同意437080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174%;反对848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90%;弃权12671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61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381%;反对848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941%;弃权12671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78%。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议案10.0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60187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797%;反对10646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28%;弃权1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99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913%;反对10646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258%;弃权1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13份总数的1.0829%。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议案11.00关于公司涉及房地产业务之专项自查

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6310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450%;反对8702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77%;弃权18201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91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723%;反对8702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955%;弃权18201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323%。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至议案11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其通、谢凤仪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

14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西粤桂广业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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