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8证券简称:财信发展公告编号:2025-050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财信发展”)收到实际控制人卢生举先生、控股股东重庆财
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重庆
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财信集团”)(以下统称“承诺人”)
发来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对原承诺进行延期,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相关内容
(一)2013年8月16日,财信地产通过协议受让北京融达投资
有限公司及财信集团所持的财信发展29.9%的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和财信地产在地产业务板块存在同业竞争。承诺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存量房地产在相关条件成熟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通过资产重组、股权收购或其他合法方式注入上市公司,同时不再从事新的房地产业务。
2014年5月,为贯彻落实《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55号)规范承诺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进行说明,承诺大足石刻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大足区龙水湖国际旅游度
假区的旅游开发项目(以下简称“大足石刻”)于2019年启动注入程序。
2019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部分变更,2019年12月11日及2019年12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2019年收购大足石刻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大足区龙水湖国际旅游度假区的旅游开发项目的议案》、《关于财信集团、财信地产、卢生举先生部分变更<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议案》,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公司2017年12月完成对间接控股股东下属重庆瀚渝再生
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渝公司”)股权收购,财信集团做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承诺60个月内履行环保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程序;后根据实际情况,将环保资产承诺延长2年,并增加了下述条款:
“自2023年至2025年期间任一完整会计年度内,财信环境在达到主营业务收入20000万元且净利润2000万元的条件下,拟优先转让予财信发展或其下属子公司,本公司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及股权转让的启动程序,财信发展完成行使或放弃优先收购权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如财信发展放弃优先收购权,财信集团或财信环境在2025年12月31日前将财信环境及其子公司出售给与承诺人无关联的第三方。”
(三)即将到期的承诺情况
1、大足石刻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大足区龙水湖国际旅游
度假区的旅游开发项目
根据大足石刻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足影视”)
及其大足区龙水湖国际旅游度假区的旅游开发项目开发情况,承诺
2025年底前完成大足影视注销、经营范围(去掉房地产开发业务)
变更或转让;在注销、经营范围(去掉房地产开发业务)变更或转让完成前,大足影视所开发项目由财信发展进行托管,负责项目的整体经营,包括项目策划、设计、开发建设、销售、交付等项目建设全过程;如大足影视股权转让,财信发展有优先选择权;大足影视不再获取新的项目。如在2025年底前未完成大足影视注销或者营业范围变更,承诺人应在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及股权转让的启动程序,财信发展完成行使或放弃优先收购权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如财信发展放弃优先收购权,在财信发展放弃优先收购权后12个月内在合适时机将其出售给与承诺人无关联的第三方。
承诺人承诺自承诺生效之日起,如因承诺人违反承诺使财信发展遭受或产生损失或开支,承诺人将在财信发展遭受或产生损失或开支的2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进行赔偿。
2、环保资产
(1)财信集团及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企业将避免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财信发展及其下属子公司已从事的环保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活动,今后的任何时间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另行从事与财信发展及其下属子公司已从事的主营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且对上市公司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的业务活动。
(2)若财信集团及下属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涉及
上市公司已有的环保主营业务,与上市公司已从事的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且对上市公司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的,则财信集团及下属企业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上市公司。
(3)财信集团及下属企业不会利用从上市公司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或参与上市公司已从事的环保主营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且对上市公司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的经营活动。
(4)若因财信集团或下属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权
益受到损害的,财信集团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财信集团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议案《关于财信集团部分变更<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议案》后,自2023年至2025年期间任一完整会计年度内,财信环境在达到主营业务收入
20000万元且净利润2000万元的条件下,拟优先转让予财信发展
或其下属子公司,财信集团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及股权转让的启动程序,财信发展完成行使或放弃优先收购权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如财信发展放弃优先收购权,财信集团或财信环境在2025年12月31日前将财信环境及其子公司出售给与承诺人无关联的第三方。
二、承诺履行情况及申请延长履行期限的说明
(一)相关项目具体情况
1、大足石刻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大足区龙水湖国际旅游
度假区的旅游开发项目
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均进入重整程序。截至目前,以上同业竞争项目处于查封状态,无法正常进行开发建设。公司判断,在重整事项产生结论前,相关资产、股权均处于受限状态,原承诺在2025年12月31日前无法实施。
2、环保资产
经财信集团环保板块财务反馈,2023-2025年(2025年1-10月),环保资产及其下属子公司,均未达到资产注入财务条件。同时,由于环保资产均属于重资产经营,目前收购环保项目不符合公司的资金情况。
(二)同业竞争实现后续进展
1、目前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受诉讼或仲裁事项,地产
同业竞争项目处于查封状态,无法正常进行开发建设,环保同业竞争事项亦未达到承诺中的注入条件。目前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进入重整程序,并已签署《重整投资协议》(详见公司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 2025-045《关于控股股东财信地产、间接控股股东财信集团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暨公司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按协议约定财信发展股份完成过户前,承诺人继续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职责。
(三)延长同业竞争履行期限
承诺人拟对原承诺期限进行延长,其他承诺内容不做变更,具体承诺如下:
1、大足石刻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大足区龙水湖国际旅游
度假区的旅游开发项目
根据大足石刻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足影视”)
及其大足区龙水湖国际旅游度假区的旅游开发项目开发情况,承诺
2027年底前完成大足影视注销、经营范围(去掉房地产开发业务)
变更或转让;在注销、经营范围(去掉房地产开发业务)变更或转让完成前,大足影视所开发项目由财信发展进行托管,负责项目的整体经营,包括项目策划、设计、开发建设、销售、交付等项目建设全过程;如大足影视股权转让,财信发展有优先选择权;大足影视不再获取新的项目。如在2027年底前未完成大足影视注销或者营业范围变更,承诺人应在2028年6月30日前完成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及股权转让的启动程序,财信发展完成行使或放弃优先收购权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如财信发展放弃优先收购权,在财信发展放弃优先收购权后12个月内在合适时机将其出售给与承诺人无关联的第三方。
本承诺人承诺自本承诺生效之日起,如因本承诺人违反承诺使财信发展遭受或产生损失或开支,本承诺人将在财信发展遭受或产生损失或开支的2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进行赔偿。”
2、环保资产(1)财信集团及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企业将避免直接或间接地
从事与财信发展及其下属子公司已从事的环保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活动,今后的任何时间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另行从事与财信发展及其下属子公司已从事的主营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且对上市公司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的业务活动。
(2)若财信集团及下属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涉及
上市公司已有的环保主营业务,与上市公司已从事的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且对上市公司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的,则财信集团及下属企业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上市公司。
(3)财信集团及下属企业不会利用从上市公司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或参与上市公司已从事的环保主营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且对上市公司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的经营活动。
(4)若因财信集团或下属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权
益受到损害的,财信集团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财信集团、卢生举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议案《关于承诺人延期履行环保资产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后,自2026年至2027年期间任一完整会计年度内,财信环境在达到主营业务收入20000万元且净利润2000万元的条件下,拟优先转让予财信发展或其下属子公司,财信集团应在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及股权转让的启动程序,财信发展完成行使或放弃优先收购权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如财信发展放弃优先收购权,财信集团或财信环境在2027年12月31日前将财信环境及其子公司出售给与承诺人无关联的第三方。
三、延期履行承诺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承诺人延期履行承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了该事项,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是基于目前客观情况作出的,具有合理性。承诺延期事项不涉及原承诺的撤销或豁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在审议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承诺人延期履行大足石刻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大足区龙水湖国际旅游度假区的旅游开发项目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及《关于承诺人延期履行环保资产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同意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贾森、刘君权、张译匀、李启国已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承诺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公司2025年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