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审计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
履职情况的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对其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50人注册会计师2363人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
业务收入总额29.69亿元
2024年业务收入审计业务收入25.63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含 客户家数 756 家A、B 股)审计情况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涉及主要行业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
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
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年1月1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独立董事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公司2024年报审计计划进行了沟通。
2、2025年3月1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
年第三次会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公司2024年审计情况的进展,向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汇报。
3、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
工作的会计师就公司2024年审计结果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对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提出年报中涉及财务数据的部分需
要多次复核,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4、2025年11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
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
计委员会审查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的证券执业资格、诚
信记录和相关项目经历等资料,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其在审计过程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四、总体评价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