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9证券简称:国安股份公告编号:2026-24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2起一审判决,其余尚未开庭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合计收到5104
名投资者起诉,合计涉诉金额约为8.94亿元。
4.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公司将在法定上诉期间内,就一
审判决提起上诉。公司以前年度已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预计负债,后续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审理及实际赔付进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公司财务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此前已披露关于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诉讼事项,详见公司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1-52、2021-71、
2021年报、2022-28、2022半年报、2022年报、2023-39、
2023半年报、2024-09、2023年报、2024-31、2024-38、2024-55、
2024-72、2025-05、2024半年报、2024年报、2025半年报、
2025年报。
二、诉讼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涉及投资者诉讼事项有如下进展:
日前,公司收到北京三中院送达的(2025)京03民初2001号《民事判决书》和(2025)京03民初2002号《民事判决书》,共涉及2名投资者,主要判决内容如下:
1.判决公司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苏*等赔偿投
资差额损失等共计约3.70万元;
2.驳回其他关于公司的诉讼请求。
上述一审判决的案件处于上诉期,判决尚未生效。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情况对公司的影响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前期已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相关规定计提预计负债。后续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审理及实际赔付进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公司财务报告为准。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合计收到5104名投资者起诉,合计涉诉金额约为8.94亿元。目前仅收到本次2起一审判决结果,其余相关案件尚未开庭。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收到的2起一审判决的案
件处于上诉期,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将在法定上诉期间内,就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3、公司高度重视涉及投资者诉讼相关事项,并聘请了
专业法律团队积极应诉,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相关涉诉事项,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涉及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1、北京三中院送达的(2025)京03民初2001号《民事判决书》和(2025)京03民初2002号《民事判决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