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以及《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切实有效地开展了工作。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根据公司《实施细则》第八条,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权限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位董
1事组成,包括:张能鲲(独立董事)、王旭(独立董事)、刘灯。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张能鲲先生,独立董事占比为三分之二,成员资格和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张能鲲,1976年出生,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正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律师职业资格、注册税务师,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曾任清华紫光下属英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正大制药集团中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
风险审计部总经理、永泰红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绿景股权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深圳道为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中雪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倍杰特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州恒丰特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
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王旭,1978年出生,对外经贸大学法律硕士,中共党员。
在金融法律服务、公司法律服务、综合法律服务、争议解决
法律事务、不良资产处置、公司治理、风险控制等多个专业领域具有深厚的知识基础和丰富的从业经验。历任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兰台(前海)律师事务所主任。
现任北京中简律师事务所主任、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刘灯,197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信息文秘、党群工作部组织员、宣传员、董事会秘书处秘书、
中国铝业公司党群工作部企业文化处主管、中信国安投资有
限公司行政信息部总监、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
任、中信国安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信国安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党委办公室副主任、本公司董事。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举行4次正式会议,会议
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研究与讨论了有关公司审计、合规管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方面的议案。各位委员均积极出席各次会议,并就会议议案进行深度讨论后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2025年4月25日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年度内部3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计提2024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风险持续评价报告》
2025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8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报及摘要》
2025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客观评估了立信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对其2025年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估。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其审计团队配置合理,执业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资质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立信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了审计责任。立信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二)指导及评价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规定,充分发挥
4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审
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计划的落实与实施,并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进行了全程监督和评估。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健全,内部审计部门能够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工作,审计程序规范,审计范围覆盖全面,审计结论客观、公正。内部审计工作有效发挥了监督、评价和控制的职能,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持。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缺陷或问题。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和2025年第三季度的
财务报告,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评估与监督。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
流量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财务部门及管理层在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恪守职责,确保了财务信息的可靠性。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施与完善。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评估,并对公司内部
5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相关制度设计完整合理,能够有效覆盖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和经营管理环节。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运行和经营管理的合规性。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的重要缺陷或重大风险。
(五)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持续、有效的沟通,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等重大问题充分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专业意见,并积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
在审计委员会的协调下,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的沟通,确保了审计工作的高效推进。
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体系提出了专业建议,为公司财务规范及内控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有力支持。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共同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能,确保了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总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秉持独立、公正、客观的履职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各项职责。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
6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
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有效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和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持续提升委员会成员的专业素养
和决策能力,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审查、指导、评估及协调等方面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