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承德露露股票代码:000848公告编号:2026-021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及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0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会议室。
1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沈志军先生
6、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64人,代表股份
5046708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775%。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4470746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3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4人,代表股份575961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6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2人,代表股份58340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97%。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74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4人,代表股份575961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6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2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表决了以下事项:
提案1.0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21785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62%;反对1577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125%;弃权91528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848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280%;反对1577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31%;弃权91528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8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2.00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2008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25%;反对1746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461%;弃权91528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4%。
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678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368%;反对1746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43%;弃权91528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8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3.0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1966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41%;反对1778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524%;弃权92578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636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643%;反对1778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88%;弃权92578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6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4.00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3174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7035%;反对1319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615%;弃权17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844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356%;反对1319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19%;弃权17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5%。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5.00关于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85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679%;反对23157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9.6941%;弃权19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85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679%;反对23157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941%;弃权19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80%。
5表决结果:本提案关联股东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沈志军已回避表决,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6.00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1494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07%;反对2088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138%;弃权10876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164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560%;反对2088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98%;弃权10876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4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7.00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224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727%;反对1496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6的2.5658%;弃权619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224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727%;反对1496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58%;弃权6193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15%。
表决结果: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其关联股
东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提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提案8.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2269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42%;反对1800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567%;弃权601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9396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840%;反对1800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56%;弃权6011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7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04%。
表决结果:本提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提案9.00关于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9.01选举沈志军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563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5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265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225%。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9.02选举宋国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61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5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9316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31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9.03选举华正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114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7850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799%。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9.04选举梁全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8266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9366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226%。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9.05选举彭思飞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550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1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9同意392210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7.2273%。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10.00关于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01选举刘婷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3742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129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2687%。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0.02选举毕金峰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1354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2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056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5152%。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0.03选举沈朝晖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143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3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8139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5294%。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11.00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17371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87%;反对1937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839%;弃权9962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5407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714%;反对1937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10%;弃权99621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76%。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1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力峰、熊孟飞
3、结论性意见: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赵力峰律师、熊孟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5年度股
东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