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ST 高鸿 公告编号:2025-141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累计诉讼、仲裁金额为327292.0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98.6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49.99%。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情况
1.累计诉讼、仲裁披露情况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 2024 年 7 月
18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2024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2024年8月7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
2024年8月15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
2024年9月28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34)、2024年10月11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8)、2024年12月4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4)、2024年12月21日披
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55)、2025年1月
24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2025年2月6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2025年2月22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2025年3月6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2025年3月13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2025年3月29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2025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2025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2025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2025年6月21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2025年7月11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2025年7月22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2025年8月2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2025年8月14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2025年8月21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2025年9月8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10)、2025年9月26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33)、2025年10月10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7)、2025年10月13日《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38)、2025年10月29日披
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9)。
2.重大诉讼披露情况
2022年4月,常州实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实道”)对北京大唐
高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科技”)、公司提起9起诉讼。公司一审败诉,2023年2月就该9起诉讼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9起诉讼二审于2023年6月14日进行了开庭审理。
2024年4月12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共计12起案件,上述12起诉讼与常州实道之前已提起但未审结的9起诉讼案情基本一致。
2024年8月5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同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寄来的《追加被告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2024年8月12日,公司收到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同意原告(申请人)常
州实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申请的12份《民事裁定书》。同时,公司收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公司管辖权异议上诉的12份《民事裁定书》。驳回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2024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针对2022年常州9起案件的二审判决。
2025年1月10日,公司已收到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就2022年常州9起案件的
《执行通知书》等文书。
截至2025年2月12日,公司银行账户已实际被执行法院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扣划140025035.30元,剩余16701864.20元尚未执行。公司已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再审申请开庭询问的传票。
2025年4月1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针对2022年常州9起案件
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由本院提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2025年4月,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共计21起案件的诉讼材料。该21起案件与常州实道之前已提起但仍在诉讼程序中的诉讼案情基本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7日、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15日、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14日、2025年2月13日、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 19 日、2025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二、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期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事项中:
原告宋*波等共计115名认购对象与被告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共115起),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主要判决内容如下:
一、被告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宋*波等共计115名认购对象的股票回购款共计72872800元及该笔款项的资金占用费(自2025年10月14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宋*波等共计115名认购对象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判决尚未生效,后续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鉴于其他部分诉讼、仲裁案件正在庭审程序中或尚未执行完毕,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五、风险提示
鉴于公司目前现金流情况,公司无法支付上述涉诉款项,提示投资人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共115份)
附件1: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统计表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0日附件1: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统计表
序收到通知/传票/裁受理法院/列明的诉讼金额
原告/申请人被告案由案件进展
号决书日期仲裁机构(万元)
2022年常州9起案件处
江苏省高级于再审提审阶段;2024
2022年4月、南京庆亚贸易有限公司、大唐高鸿网络股常州实道商贸有人民法院、年常州12起案件一审
12024年4月、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科技发展有限借款合同180688.55
限责任公司常州市新北尚已开庭审理,尚未判
2025年4月公司、江苏凯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区人民法院决。2025年常州21起案件,一审尚未开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
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二审判决。近日经公司查询,北京大北京旷视科技有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大北京市海淀
22023年12月6日承揽合同1240.07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
限公司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区人民法院有限公司名下30件专利(含申请中)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
行财产保全/冻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南京市
天津中财商业保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苏高杭州仲裁委
32024年6月19日保理合同6902.40玄武区人民法院作出
理有限公司鸿鼎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员会
《执行裁定书》,最终以公司实际偿还为准。
交通银行股份有
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大北京市海淀金融借款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一
42024年7月10日限公司北京上地10106.83
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区人民法院同审已判决。
支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中国光大银行股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唐高北京市西城金融借款合案件已开庭审理并作
52024年7月17日份有限公司北京15211.52
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区人民法院同出一审判决,后续执行宣武支行
涉及金额尚无法完全序收到通知/传票/裁受理法院/列明的诉讼金额
原告/申请人被告案由案件进展
号决书日期仲裁机构(万元)确定,以公司实际偿还为准。
江苏省南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南京银行股份有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大唐高金融借款合
62024年8月5日市玄武区人5000.00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
限公司紫金分行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同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
中国银行股份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大北京市东城
72024年8月12日限公司北京东城保理合同2662.50京金融法院已作出二
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区人民法院支行审判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件已开庭审理并作
中国光大银行股出一审判决,公司撤回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大唐高南京市鼓楼金融借款合
82024年9月9日份有限公司南京6569.97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区人民法院同分行后续执行涉及金额尚
无法完全确定,以公司实际偿还为准。
贵州大唐高鸿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贵贵阳农村商业银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大唐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已贵阳市中级金融借款合
92024年9月27日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大唐高鸿材18345.81作出《民事判决书》,
人民法院同龙王支行料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贵州大唐高鸿最终以公司实际偿还悠活置业有限公司)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南京建邺区
广州银行股份有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大唐高南京市建邺102024年10月9日合同纠纷7960.63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限公司南京分行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区人民法院裁定书》,最终以公司实际偿还为准。序收到通知/传票/裁受理法院/列明的诉讼金额原告/申请人被告案由案件进展
号决书日期仲裁机构(万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法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大北京市海淀金融借款合
112025年3月12日限公司北京花园8427.71院已出具调解书,公司
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区人民法院同路支行未支付首期款项。
兴业银行股份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法北京市海淀金融借款合
122025年3月12日限公司北京花园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16030.58院已出具调解书,公司
区人民法院同路支行未支付首期款项。
中国民生银行股江苏省南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大唐高金融借款合
132025年4月30日份有限公司南京市玄武区人2779.26司已向法院提交撤回
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同分行民法院上诉申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南京建邺区
广州银行股份有江苏高鸿鼎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大唐高南京市建邺金融借款合142025年6月4日1100.00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限公司南京分行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区人民法院同裁定书》,最终以公司实际偿还为准。
交通银行股份有
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大北京市海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一
152025年7月9日限公司北京上地保理合同5866.80
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区人民法院审已判决。
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
江苏高鸿鼎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大唐高南京市玄武金融借款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一
162025年7月9日行股份有限公司4105.01
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区人民法院同审已判决。
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
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大唐高南京市玄武金融借款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一
172025年7月9日行股份有限公司5129.81
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区人民法院同审已判决。
南京分行
贵州大唐高鸿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
贵阳农村商业银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大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贵贵阳市中级金融借款合
182025年8月1日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大唐高鸿材4123.72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
人民法院同龙王支行料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贵州大唐高鸿出具《民事调解书》。悠活置业有限公司)序收到通知/传票/裁受理法院/列明的诉讼金额
原告/申请人被告案由案件进展
号决书日期仲裁机构(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北京中关村科技
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大北京市海淀公证债权文公开查询处于强制执
192025年8月12日融资担保有限公3000.00
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区人民法院书行阶段,最终以公司实司际偿还为准。
北京汉邦高科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一北京市海淀
202025年8月19日字技术股份有限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2844.94审已开庭审理、尚未裁
区人民法院公司决。
上海浦东发展银
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大北京市西城金融借款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
212025年10月24日行股份有限公司2122.21
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区人民法院同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北京分行
小计:310218.32
15项已结案,涉案金额
2118.51万元;1项一
审审理中,涉案金额其他涉案金额小于1000万元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共计19项2652.76
111.81万元;3项一审
已判决、二审审理中,涉案金额422.44万元。
24项已结案,涉案金额
4157.5万元;11项一
审审理中,涉案金额
1358.29万元;115项
一审已判决,涉案金额其他涉案金额小于1000万元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共计156项14420.93
7804.52元;4项二审审理中,涉案金额
726.11万元;2项二审已判决,涉案金额
268.98万元。
小计:17073.69序收到通知/传票/裁受理法院/列明的诉讼金额
原告/申请人被告案由案件进展
号决书日期仲裁机构(万元)
合计:327292.01
注:1、上表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2、此表已剔除前序进展公告中披露的已结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