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经核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席治国先
生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席治国先生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需的
专业素养、管理经验和履职条件,履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需求。
二、席治国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
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席治国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石化机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