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2证券简称:石化机械公告编号:2025-072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交所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上午9:15
至2025年11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A2座
12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峻乔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4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4646143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6015%。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456774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7814%。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4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78397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20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4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78580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220%。
2、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拟任董事列席了会议。
3、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温莉莉律师、刘旸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25040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58%;反对198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73%;弃权
124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2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7477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451%;反对198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672%;弃权1247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77%。表决结果为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议案2.00关于免去独立董事及其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1229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42%;反对36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6%;弃权
125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666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470%;反对36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00%;弃权125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30%。
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3.00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深圳证券交易所未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提出异议。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1208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8%;反对37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9%;弃权
122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2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645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203%;反对37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13%;弃权122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84%。
表决结果为当选。议案4.0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2249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2%;反对33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0%;弃权
50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1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686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451%;反对33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66%;弃权50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83%。
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5.0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42336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81%;反对34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2%;弃权
40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773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558%;反对34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93%;弃权40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49%。
议案表决通过。
议案6.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587591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98%;反对57339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41%;弃权121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2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028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884%;反对57339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697%;弃权121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19%。
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温莉莉、刘旸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