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石化机械证券代码:00085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独立财务顾问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二零二六年五月目录
一、释义..................................................2
二、声明..................................................4
三、基本假设................................................4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实施情况............................5
五、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9
六、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11
七、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12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12
1一、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公司、石化机械指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本独立财务顾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问、中信证券
本计划、本激励计划、《激励计《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指划(草案修订修订稿)》稿)》
激励对象指按照本计划的规定,有资格获授一定数量限制性股票的员工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激励限制性股票指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方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授予价格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授予日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用于担保、偿限售期指还债务的期间
本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期指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本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解除限售日指除限售之日从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之日起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届有效期指满之日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的期间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证券交指深圳证券交易所易所董事会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指公司监事会
股东会/股东大
指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会国资委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试行办法》指《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指引》指《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
《公司章程》指《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3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石化机械提供,本计划所
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
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石化机械股东是否公
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石化机械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股权激励草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
财务报告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三、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4(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
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实施情况
石化机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具体如下:
1、2022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22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3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3〕63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54、2023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3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为自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16日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并于2023年3月1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7、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8、2023年3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利用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9、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3月23日,以4.08元/股的价格向183名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61499.2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3月23日,并同意以4.08元/股的价格向183名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1499.2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11、2023年5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登记股票数量1466.4万股,授予登记人数180名。
12、2023年5月12日,公司授予的1466.4万股限制性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3、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和授予价格符合相关规定。
14、公司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为自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26日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并于2024年2月2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15、2024年3月22日,公司预留授予的47.4万股限制性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6、2025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7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次激
励计划中有2名激励对象发生异动,已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意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条件的17.4万股限制性股票。
17、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同时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5年6月2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完成回购注销17.4万股限制性股票。
18、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4794207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对因3名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未解除限售的8613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回购并注销。
19、2025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
象中3人退休离职,1人主动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8940.00股。
20、2025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议案)》,同意回购注销3名考核不达标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613.00股限制性股票和
3人退休离职、1人主动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8940.00股限制性股票,两项合计回购注销197553.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同时发布了《关
8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目前回购注销
手续尚在办理中。
21、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3530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2026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4636962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082338.00股以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并注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五、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9各有1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对上述2名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576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达标
首次授予的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归属于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未
达到全部解除限售条件,其中6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考核结果得分在80分-85分之间,考核等级为称职,未达到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只能解除当期限制性股票数量的85%;1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考核结果得分在75分-80分之间,考核等级为待改进,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不能解除限售。公司拟对上述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167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
3、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具体如下: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解除限售条件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5年度经营业绩
2025 年度 EOE 不低于 19.9%,且不低
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或同行业平均水
2025 年度 EOE 为 17.09%;
平;
以2021年为基准,2025年度净利润复以2021年为基准,2025年度净利润复合合增长率不低于15%,且不低于对标企业增长率为-15.31%;
75分位值水平或同行业平均水平;
2025 年度经济增加值(EVA)指标完
2025 年度△EVA<0。
成情况达到中石化集团下达的考核目标,且△EVA>0。
综上所述,公司未达成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本次公司拟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483072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并注销;拟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114180.00股限制性股
10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因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合计需对4944900.00股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并注销。
因以上三项原因,公司本次总计需对508233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
综上,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全部处理完毕,预留授予尚余117640.00股限制性股票待解除限售。公司将按照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
(二)回购价格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一致,授予价格低于2026年5月13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本次回购价格按授予价格4.08元/股计算。
(三)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需支付价款合计20735939.04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55967689.00股变更为950687798股(回购注销股份包含此前已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的197553.00股),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本次变动数量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通股/10094373.001.06%-9665448.00428925.000.04%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59880.000.01%251405.00311285.000.03%
股权激励限售股10034493.001.05%-9916853.00117640.000.01%
二、无限售条件
945873316.0098.94%4385557.00950258873.0099.96%
流通股
11三、总股本955967689.00100%-5279891.00950687798.00100%
注:1、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含已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的
197553.00股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3、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股本结构表为准。
七、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12(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签章页)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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