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傅万堂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要求,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深入实际开展专项调研,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的提升。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傅万堂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傅万堂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再次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未发生
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履职过程中,本人坚持勤勉尽责原则,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文件,针对重大事项主动问询、充分沟通;会上审慎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发表专业意见,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与决策支持作用,保障公司规范治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4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情况。
除参加会议外,本人持续与外部专业机构、公司管理层保持常态化沟通,深入项目现场开展专项调研,2025年工作时间28日,其中现场工作20日,勤勉尽责完成独立董事各项工作。
三、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资金部、法律合规部、董事会秘书室等部门保持常态化沟通,全面掌握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依托专业知识与从业经验,审慎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研究与决策。2025年度,本人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主要履职及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符合监管及公司制度要求。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勤勉履职,参与研究并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标准与遴选程序,对拟提名董事候选人及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能力等进行全面审慎核查,保障公司董事补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规范、高效完成,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合规运作能力。
2025年共召开会议2次,以下5项议案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关于冀东发展集团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史庆国先生为公司副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张虓先生为公司副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李迎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2.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办法》,将审议应披露的关联交易等独立董事职能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行。
2025年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以下5项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关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3)《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4)审议通过
了《关于补充审议并披露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检查工作
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开展深入沟通,全面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及财务运行状况。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保持常态化联系,及时跟进重大事项进展。
2025年度,本人还深入公司多个在建项目开展实地调研,进一步熟
悉业务布局与项目实施情况。
在全面了解公司业务开展、经营成果及资源配置状况的基础上,本人结合专业判断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勤勉尽责、独立履职,有效推动公司治理规范运行与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年度,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尽责、忠实守信原则,严格履行
独立董事各项法定义务,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积极参与公司年度及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充分沟通,主动介绍公司经营状况,认真回应投资者相关问题。
2.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基本原则,对信息披露事项开展有效监督与核查,确保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开展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及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3.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等依规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严格履行
事前审议程序,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4.及时关注公司重大风险事项及相关管控措施的建立与执行情况,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落地实施,持续提升公司整体内控管理水平。
5.持续加强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学习,重点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最新监管规则与制度要求,深化对公司治理、投资者保护等相关规定的理解与运用,不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切实增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履职水平。
六、其他工作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此,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202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