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6证券简称:冀东装备公告编号:2026-24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的对外担保对象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盾石建筑工
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唐山分行”)于2026年8月20日在河北省唐山市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盾石建筑”)在中信银行唐
山分行办理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退款)保函、质量保函
等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权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
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2026年3月26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7)。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详见2026年4月23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6-1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后至本公告日,担保进展情况如下:被担保方截至目前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占上担保方是否关联担保方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担保余额担保额度市公司最近一持股比例担保
产负债率(万元)(万元)期净资产比例唐山冀东装备工唐山盾石建筑工程
100%74.29%20000500047.45%否
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冀东装备工冀东发展集团河北
100%62.28%000.00%否
程股份有限公司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唐山冀东装备工金隅电气(唐山)有
100%58.59%000.00%否
程股份有限公司限责任公司经202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计划总额人民币7.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4.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2.7亿元)。
2026年6月8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签订
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盾石建筑在该银行办理的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保函或该银行认可的其他授
信业务种类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权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详见2026年6月10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6-20)。
2026年7月2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签订
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盾石建筑在中行唐山分行办理的短期贷款、法人账户透支、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包括开立国际信用证、开立国内信用证、进口押汇、提货担保、出口押汇、
信用证项下出口贴现、国内信用证买方押汇、国内信用证卖方押汇、国内信用证议付及其他国际、国内贸易融资业务)、保函(包括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等各种国际、国内保函业务)、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权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详见2026年7月23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6-22)。
截至本公告日,2026年公司已向子公司提供担保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2亿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5.5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2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余额2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余额0亿元。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担保被担保方盾石建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基本
情况详见2026年3月26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7。
2.本次担保进展涉及的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单位:万元被担保人资产总额负债总额银行贷款流动负债或有事项
95678.8570714.40-70657.20无
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
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责任公司
24964.45123531.543314.912667.02--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单位:万元被担保人资产总额负债总额银行贷款流动负债或有事项
102433.5676100.23-75992.27无
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
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责任公司
26333.3352050.061733.261368.88--
3.盾石建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1.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保证人: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
4.债务人: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5.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6.保证期间: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保函授信额度协议》项
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7.保证范围:根据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保函授信额度协议》
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董事会意见
1.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保其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上述担保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整体提升。
2.被担保企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公司对本次担
保的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有绝对控制权,且其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后,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担保总余额为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26%;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0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0元。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唐山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