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6年4月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
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
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对2025年业务模式进行梳理,基于谨慎性原则,调整2025
1年部分业务收入确认相关核算。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
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
100
总额之比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
100
收入之比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总体层面、财务报告和披露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生产与
仓储、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子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等。
2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管理、生产与仓储、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项目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
缺陷或缺陷组合可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营业
错报≤营业收
能对营业收入的影<错报≤营业收入收入总额的
入总额的1%
响总额的3%3%
缺陷或缺陷组合可错报≤净利润净利润的5%<错报错报>净利
能对净利润的影响的5%≤净利润的10%润的10%
3缺陷或缺陷组合可错报≤资产总资产总额的1%<错错报>资产
能对总资产的影响额的1%报≤资产总额的3%总额的3%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公司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外部审计师发现的、未被识别的当期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
*外部审计师发现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重大缺陷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以前发现的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或者整改无效。
*未根据一般公认的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
*未对非常规(非重复)或复杂交易进行有效控制。
重要缺陷
*未对反舞弊工作进行有效控制。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无效。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缺陷认定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
损失占净利润比例损失<3%3%≤损失<5%损失≥5%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性标准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重大交易失败。
*重要岗位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大量流失。
重大缺陷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重要的经济业务虽有内部控制制度指引,但未有效运行。
*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
4*财产损失虽然未达到和超过该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
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
重要缺陷*个别事件受到政府部门批评,对公司声誉有中度负面影响。
*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一般缺陷除重大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3)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缺陷,主要体现为少数业务执行有待完善,例如:
车辆维修结算清单、盘存过程记录表信息填写不规范等。上述缺陷公司已按规立即整改。公司整体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影响。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5□是√否
(3)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缺陷,主要体现为部分制度及职能职责未及时修订更新。上述缺陷公司已按规组织整改,并加强跟踪监督。公司整体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公司上一年度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责成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并按计划整改。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本年度,公司持续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培育“全员参与、主动风控”的管理氛围;以风险为导向,围绕核心业务板块组织开展公司本部及子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强化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与监督机制。
下一年度,公司将持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加大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检查与监督力度,加强对公司财务季度报告的监督管理,确保公司内控制度设计合理、执行有效,助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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