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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风新材: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19 00:00 查看全文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2025第00906号

致: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风新材”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卢贤榕律师、梁天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见证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国风新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国风新材的行为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

格、本次会议的议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等有关事宜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基于以上声明,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根据国风新材提供的本次会议的有关材料,对因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而需要提供或披露的资料、文件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在此基础上出具本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2025年4月3日,国风新材董事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告编号

2025-023)。根据该通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定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2025年4月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做出决议,由董事会召集,并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了股东。通知的内容包括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地点、会议方式、会议召集人、会议议题、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等事项。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已按照《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本次会议,并已对本次会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公司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下午14:50在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铭传路1000

号公司四楼第七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亦斌主持。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内容与通知公告的内容一致。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

1、根据本次会议签到处的统计和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共5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8日)合计持有股份2609198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339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8日)合计持有股份552944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7%。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法律意见书三、关于本次会议的提案根据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的通知及相关董事会决

议、监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为: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且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3、《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调整后)的议案》;

3.01整体方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3.02整体方案——募集配套资金;

3.03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3.0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3.05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3.06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发行股份数量;

3.07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及解禁安排;

3.08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业绩承诺、补偿安排及超额业绩奖励;

3.09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过渡期损益安排;

3.10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3.1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3.12募集配套资金之具体方案——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3.13募集配套资金之具体方案——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3.14募集配套资金之具体方案——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3.15募集配套资金之具体方案——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3.16募集配套资金之具体方案——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及解禁安排;

3.17募集配套资金之具体方案——募集资金用途;

4、《关于〈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法律意见书5、《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于太湖金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与产投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议案》;

10、《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11、《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12、《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13、《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14、《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1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6、《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7、《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18、《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19、《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2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1、《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22、《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23、《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2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法律意见书25、《关于<本次交易中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的议案》。

以上第1项至第25项议案已经2025年4月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告编号2025-017);以上第1项至第23项、第25项议案已经2025年4月

2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25-018);以上第1项至第

25项议案已经2025年4月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所审议的提案与董事会的相关公告内容相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提案合法、有效。

四、关于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1、现场投票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现场会议采取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会议议事日程的提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并由本所律师、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计票、监票。

2、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采用交易系统网络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的方式,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9:15-15:00。

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参与股东、代表股份和表决结果等情况。

(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投票结束后,公司当场分别公布了现场投票表决结果、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以及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统计后的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投集团”)回避表决。法律意见书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9214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8%;反对228900股;弃权592913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146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7%;反对228900股;弃权592913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且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产投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9213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8%;反对230400股;弃权592913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145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6%;反对230400股;弃权592913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调整后)的议案》

3.01整体方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产投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9204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6%;反对239400股;弃权592913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136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5%;反对239400股;弃权592913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02整体方案——募集配套资金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产投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9175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1%;反对232700股;弃权5964030股。法律意见书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107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0%;反对232700股;弃权596403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03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产投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9174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1%;反对235200股;弃权596283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106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9%;反对235200股;弃权596283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0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产投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9174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1%;反对235200股;弃权596283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106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9%;反对235200股;弃权596283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05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产投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9177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1%;反对232700股;弃权596283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109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0%;反对232700股;弃权596283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06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发行股份数量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产投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9173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0%;反对235200股;弃权596383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105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9%;反对235200股;弃权596383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07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及解禁安排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产投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9172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0%;反对232700股;弃权596763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104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9%;反对232700股;弃权596763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08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业绩承诺、补偿安排及超额业绩

奖励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产投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9176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1%;反对232700股;弃权596333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108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0%;反对232700股;弃权596333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09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过渡期损益安排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产投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9176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1%;反对232700股;弃权5963030股。法律意见书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108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0%;反对232700股;弃权596303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10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产投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91667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0%;反对237500股;弃权596843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0987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8%;反对237500股;弃权596843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1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产投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9175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1%;反对232700股;弃权596468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107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9%;反对232700股;弃权5964683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12募集配套资金之具体方案——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产投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9166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9%;反对235200股;弃权597098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098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8%;反对235200股;弃权5970983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13募集配套资金之具体方案——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产投集团回避表决。法律意见书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9175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1%;反对232700股;弃权596468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107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9%;反对232700股;弃权5964683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14募集配套资金之具体方案——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产投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9175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1%;反对232700股;弃权596468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107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9%;反对232700股;弃权5964683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15募集配套资金之具体方案——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产投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9175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1%;反对232700股;弃权596468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107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0%;反对232700股;弃权5964683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16募集配套资金之具体方案——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及解禁安排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产投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9162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8%;反对235400股;弃权597478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094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7%;反对235400股;弃权5974783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17募集配套资金之具体方案——募集资金用途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产投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9169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0%;反对232700股;弃权597028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101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8%;反对232700股;弃权5970283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产投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9175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1%;反对232700股;弃权596468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107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0%;反对232700股;弃权5964683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于太湖金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产投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9172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0%;反对232700股;弃权596718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104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9%;反对232700股;弃权5967183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产投集团回避表决。法律意见书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9172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0%;反对232700股;弃权596718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104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9%;反对232700股;弃权5967183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产投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产投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9175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1%;反对232700股;弃权596468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107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9%;反对232700股;弃权5964683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产投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9010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1%;反对390200股;弃权597198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942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0%;反对390200股;弃权5971983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产投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601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7%;反对707200股;弃权606428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533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6%;反对707200股;弃权6064283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法律意见书10、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产投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860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4%;反对232700股;弃权627918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792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3%;反对232700股;弃权6279183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产投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858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4%;反对230200股;弃权628398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790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2%;反对230200股;弃权6283983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产投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7660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7%;反对547200股;弃权605948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6980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5%;反对547200股;弃权6059483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产投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7660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7%;反对230200股;弃权637648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6980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5%;反对230200股;弃权6376483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产投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7680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7%;反对544200股;弃权606048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7000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6%;反对544200股;弃权6060483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产投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766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7%;反对232200股;弃权637418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698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5%;反对232200股;弃权6374183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产投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760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6%;反对232200股;弃权6379983股。法律意见书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692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4%;反对232200股;弃权6379983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产投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766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7%;反对232200股;弃权637418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698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5%;反对232200股;弃权6374183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产投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766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7%;反对232200股;弃权637418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698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5%;反对232200股;弃权6374183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9、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产投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766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7%;反对232200股;弃权637418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698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5%;反对232200股;弃权6374183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产投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8600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4%;反对233500股;弃权627918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7920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2%;反对233500股;弃权6279183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1、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产投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8600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4%;反对233500股;弃权627918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7920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2%;反对233500股;弃权6279183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2、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产投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768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7%;反对233500股;弃权637028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700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6%;反对233500股;弃权6370283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产投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765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7%;反对232200股;弃权637508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697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5%;反对232200股;弃权6375083股。法律意见书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产投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768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7%;反对233500股;弃权637028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700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6%;反对233500股;弃权6370283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5、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中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产投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8770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7%;反对232200股;弃权6370283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7022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6%;反对232200股;弃权6370283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参加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有效表决通过。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国风新材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签署页)

本法律意见书于二O二五年四月十八日在安徽省合肥市签字盖章。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两份、无副本。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刘浩

经办律师:卢贤榕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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