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9证券简称:国风新材公告编号:2025-052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第七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朱亦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1、股东出席的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70人,代表股份2753938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3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2609396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2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66人,代表股份1445418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3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7人,代表股份144841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6人,代表股份144541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32%。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聘请的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如下:
1.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5241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8%;反对10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弃权4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332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99%;反对10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35%;弃权
24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6%。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0《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370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23%;反对2979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19%;弃权4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61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295%;反对2979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716%;弃权
4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9%。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3708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23%;反对2979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19%;弃权4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61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295%;反对2979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716%;弃权
4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3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9%。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359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82%;反对2981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5%;弃权5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49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515%;反对2981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819%;弃权
5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66%。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0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353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59%;反对2994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73%;弃权4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436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076%;反对2994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741%;弃权
4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4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3%。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3633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96%;反对2988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53%;弃权4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537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777%;反对2988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351%;弃权
4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2%。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355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69%;反对2996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80%;弃权4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46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263%;反对2996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865%;弃权
4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2%。
5表决结果:以上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熊丽蓉、梁天
3、结论意见:国风新材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
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国风新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律意[2025]第03131号《关于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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