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9证券简称:国风新材公告编号:2026-021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在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第七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朱亦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1.股东出席的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12人,代表股份2756876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695%。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609116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2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08人,代表股份
147760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9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09人,代表股份147780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08人,代表股份147760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92%。
2.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
聘请的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会议审议及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国风新材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69227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567%;反对2388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63%;弃权40719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21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70%。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议案2.00《国风新材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8909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2权股份总数的97.5413%;反对32664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48%;弃权35117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21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9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330%;反对32664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034%;弃权
35117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21397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636%。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议案3.00《国风新材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269295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815%;反对24136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55%;弃权39781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21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8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477%;反对24136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327%;弃权
39781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21397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196%。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议案4.00《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8935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3权股份总数的97.5509%;反对30616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06%;弃权36901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12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85%。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议案5.00《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9193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442%;反对2404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23%;弃权40896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23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35%。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议案6.00《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8790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224%;反对3305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94%;弃权35229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21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82%。
关联股东朱亦斌、李丰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议案7.00《关于申请2026-2027年度银行融资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9186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418%;反对2378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28%;弃权4122797股(其中,因未投票
4默认弃权3221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7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067%;反对2378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952%;弃权
41227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21397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981%。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议案8.0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9092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077%;反对2469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59%;弃权41253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21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18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706%;反对2469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137%;弃权
41253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21397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157%。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议案9.00《关于续聘2026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9241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616%;反对2360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64%;弃权4085697股(其中,因未投票
5默认弃权3223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3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3769%;反对2360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761%;弃权
408569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23997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471%。
表决结果:以上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向股东会作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熊丽蓉、梁天
3.结论意见:国风新材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
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国风新材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律意[2026]第01318号《关于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6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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