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9证券简称:国风新材公告编号:2026-012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国风新材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该分配方案的专项说明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202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2467346.40元,2025年度无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630194649.87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57727303.47元。其中: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44805180.33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667530935.03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22725754.70元。
考虑到公司2025年度未实现盈利,以及当前面临的外部环境和自身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不分配利润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1(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考虑到公司2025年度未实现盈利,
以及当前面临的外部环境和自身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5年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计至下一年度,并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用于项目建设与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三、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情况
独立董事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认为: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进行审议。
2.董事会决议情况
2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
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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