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8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股份,本
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能源),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852215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28%。
2.该限售股份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宁夏能源发行时承诺的限售期限为股份上
市之日起 36 个月,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6 年 9 月
10 日。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 14 名特定对象发行 211835699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 211835699 股,总股本由 706118997 股增加至 917954696 股。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除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其余 13名特定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作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宁夏能源所作出各项承诺
的履行进展,以及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对应承诺的完成情况。
承诺事由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宁夏能源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
向 特 定 对 股 份限 售 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自本次发 期 限 内 履 行象 发 行 股 承诺(关于 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止,所认购 (自发行结束 已 严格 履票 时 所 作 锁 定期 的 的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由于分配股票股利、资 之日起三十六 行完毕承诺 承诺)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 个月内)守上述约定。
1.宁夏能源承诺不滥用控股股东地位,不会越权
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或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2.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被
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
股 份限 售 则后,如发行人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司的承诺与该向 特 定 对 期 限 内 履 行
承诺(填补 等规定不符时,本公司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象 发 行 股 (自发行结束 已 严格 履被 摊薄 即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票 时 所 作 之日起三十六 行完毕
期 回报 的 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承诺 个月内)
承诺) 3.宁夏能源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并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
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宁夏能源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关 于同 业 为继续解决与控股股东宁夏能源之间存在的同业
资 产 重 组 竞争、关联 竞争问题,宁夏能源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变更承 2025 年 2 月正 常履 行
时 所 作 承 交易、资金 诺:自本承诺函出具后 24 个月内,宁夏能源将按 12 日至 2027中
诺 占 用方 面 照评估确定的公允价格将陕西省地方电力定边能 年 2 月 12 日
的承诺 源有限公司 49%股权注入银星能源。
关 于同 业 为继续解决与控股股东宁夏能源之间存在的同业
资 产 重 组 竞争、关联 竞争问题,宁夏能源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变更承 2025 年 2 月正 常履 行
时 所 作 承 交易、资金 诺:本承诺函出具后的 24 个月内,宁夏能源按照 12 日至 2027中
诺 占 用方 面 评估确定的公允价格将光伏发电及相关产品生产 年 2 月 12 日
的承诺 相关资产和业务注入银星能源。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后续追加其他与股份锁定相关的承诺。
2.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9 月 10 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85221501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9.28%。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 冻结/标记的
序 限售股份持有人 持有限售股份数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
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股份数量
号 名称 (股) 数(股)比例(%) (股)中铝宁夏能源集
1 289987608.00 85221501 9.28% 0
团有限公司
四、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股份类型
前 本次 通后变动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89987608 31.59% -85221501 204766107 22.31%
无限售条件股份 627967088 68.41% 85221501 713188589 77.69%
股份总数 917954696 100.00% _ 917954696 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解除限售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本次
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等各项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银星能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
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