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524366.SZ 证券简称:25 吉电 K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 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29号)注册通过。 根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 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期限为3年期,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本期债券最终发行规模为10亿元,票面利率为1.77%,认购倍数为4.94倍。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1、网下发行 本次债券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次债券发行规模的比例为100%,即10亿元;最终网下实际发行数量为10亿元,占本次债券发行规模的100%。 2、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未参与本期债券认购。 3、本期债券存在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认购的情形,具体如下: 序号承销机构或其关联方名称获配金额(万元)与承销机构关系说明 1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000.00承销机构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6000.00承销机构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6000.00承销机构 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000.00承销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方序号承销机构或其关联方名称获配金额(万元)与承销机构关系说明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00承销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合计57000.00- 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上述认购报价公允、程序合规。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的情况。 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各项有关要求。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