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524366.SZ 债券简称:25 吉电 K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
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6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券简称:25 吉电 K1
* 债券代码:524366.SZ
*债权登记日:2026年07月14日
*债券付息日:2026年07月15日
*计息期间:2025年07月15日至2026年07月14日
凡在2026年07月14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6年07月14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
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6年07月15日支付自2025年07月15日至2026年07月14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
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三)债券简称:25 吉电 K1
(四)债券代码:524366.SZ
(五)债券余额:人民币10.00亿元
(六)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
(七)当期票面利率:1.77%
(八)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九)选择权条款:无
(十)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一)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25年07月15日至2028年07月14日。
(十三)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6年07月15日至
2028年每年的07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十四)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8年07月15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十五)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十六)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按照《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1.77%。每 10 张“25 吉电 K1”面值人民币
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17.7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14.16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
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按照国家有关机构实际政策执行。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一)债权登记日:2026年07月14日
(二)债券除息日:2026年07月15日
(三)债券付息日:2026年07月15日
(四)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年07月15日
(五)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1.77%
(六)下一付息期债券面值:100元/张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07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25 吉电 K1”持有人。五、本期债券付息方法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兑付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税收事宜按照国家税务相关规定办理。
七、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金星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
联系电话:0431-81150865
(二)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孚、张前程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33楼
联系电话:021-38031977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