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电投绿能 公告编号:2026-074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等情况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9 日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总股本 36272706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79799953.7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36272706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2 元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 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2 元;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4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2 元;
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分红派息日期本次权益分派 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9月 21 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 年 9月 22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9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
五、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26 年 9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63 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 08*****739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 年 9月 11 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9 月 2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部门: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咨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
咨询联系人:高雪
咨询电话:0431-81150933
咨询传真:0431-81150997
咨询邮箱:dtln@spic.com.cn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6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