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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19 00:00 查看全文

新希望 --%

证券代码:000876证券简称:新希望公告编号:2025-55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星期三)下

午14: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6月18日9:15-15:00。

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新希望中鼎国际 1号楼 A 座 2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兼总裁陶玉岭先生

1公司董事长刘畅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根据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兼总裁陶玉岭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34人,代表股份2762810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4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4588441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2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25人,代表股份30396626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16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28人,代表股份3008610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22人,代表股份3008537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7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7505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80%;反对4855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7%;弃权4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555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67%;反对4855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39%;弃权4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4%。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74764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9%;反对4882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7%;弃权45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5271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71%;反对4882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29%;弃权45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3数的0.1500%。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757669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9%;反对4685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6%;弃权45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720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13%;反对4685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73%;弃权45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4%。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7917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29%;反对4649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3%;弃权2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967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36%;反对4649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55%;弃权2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4数的0.0809%。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6818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1%;反对5479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3%;弃权51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4868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83%;反对5479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13%;弃权51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98140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96%;反对12692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4%;弃权30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864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5份总数的95.6803%;反对12692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87%;弃权30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5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进行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9880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20%;反对12596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59%;弃权33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931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024%;反对12596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70%;弃权33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

6总表决情况:

同意299030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737%;反对4597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5124%;弃权34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9176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69%;反对4597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80%;弃权34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1%。

本议案关联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

新希望-德邦证券-23希望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拉萨经济技术开

发区新望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好吃街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李巍、刘畅、

刘永好、张明贵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7540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93%;反对4775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9%;弃权49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591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7份总数的98.2484%;反对4775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74%;弃权49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2%。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1123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70%;反对4489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5%;弃权719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6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174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155%;反对4489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24%;弃权719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6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2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婧婕、刘志广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

8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

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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