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2025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四川华信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5年12月
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2人,注册会计师131人,签署过证券服
1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4人。
四川华信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4506.8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4506.86万元,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收入10297.78万元。
四川华信共承担38家上市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4478.80万元。
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四川华信审计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为2家。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唐辉,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07年,自
2011年加入四川华信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
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古力,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21年,2012年入职四川华信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
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廖群,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00年,
2011年起开始在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前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
2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2、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
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唐辉、古力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在执行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的“风险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其他非流中国证监会动资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
1唐辉2023年11月7日警示函
浙江证监局
位、营业收入审计程序执行
不到位、函证审计程序执行
不到位、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底稿未归档”等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3在执行新希望六和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的“风险评估程序中国证监会执行不到位、控制测试审计
2古力2025年1月14日监管谈话
四川证监局
程序执行不到位、实质性审
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底稿记录不规范”等问题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四川华信所有职员在本公司审计期间未获取除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以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四川华信与本公司之
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
审计成员和本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四川华信及其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三)工作方案
1、协商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通过沟通协商,确定了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时间,与治理层沟通意见以及正式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
2、提供审计计划
提供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对审计时间、人员安排、审计程序、审计策略以及重要性进行沟通汇报。
3、过程跟踪
年报审计工作中,四川华信就审计工作进行分阶段汇报。在会计
4师进场前、审计中、审计完成后的三个时间段对会计师的工作进行口
头和书面汇报
4、结论汇报
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工作情况向审计委员会作了汇报,对审计程序、审计策略以及审计调整事项,向审计委员会委员作了详细说明;四川华信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审计结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满足上市公司披露时间要求。
(四)专业能力四川华信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
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五)信息安全管理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四川华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四川华信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风险承担能力
四川华信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5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
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对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四川华信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
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
信状况、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四川华信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6(二)四川华信会计师通过线上会议形式,与审计委员会进行入
场前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正式开始后,四川华信进场,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
理保持顺畅联系,及时对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监管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四川华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四川华信关于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
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事项的汇报。同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
(五)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4次,所有会议的举
行均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讨论并审议了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定期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内部
控制、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计提和转销存货跌价准备、选举召集人等事项。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
7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
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四川华信在本次审计工作中实施的审计程序恰
当、合理,有效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其编制进行了风险评估,客观地对公司会计政策选择和会计估计行为进行了评价。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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